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调整当期收入吗
2017年度发现2016年度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客户协商给予折让,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是否需要调整2016年度的收入?
根据下面政策规定,不需要调整2016年度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加入会员,就可以马上拿起电话与财税专家进行专业探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财税会员专享服务!
- 需现房销售的金辉建发三墩项目公示 杭州大厦武林广场地下商场开
- 招聘|一大波企业招聘岗位来啦!
- 沙砾体育场馆招聘篮球教练、销售顾问
- 揭网络抢购软件神秘面纱:体系化运作 研发销售一条龙
- 聚宝珠平台喜获国家金融类和广告销售类商标注册证书
- 【销售技巧】牛人销售技巧,都在这里!拿走不谢
- 记住这些房产销售话术,再难缠的客户也能轻松搞定(上)
- 成都仅1个公寓项目入市销售,上周成交量未升反降
- 【曝光】集宁一商场销售的燃气灶不合格被曝光!快看看有你家的吗
- 葡萄城报表模板库再次更新!补充医院 Dashboard 及房地产销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