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高管受贿2千万谎报信息致公司损失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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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地产公司高管受贿2千万谎报信息致公司损失亿元

  房地产公司高管受贿两千万元,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致公司损失亿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九年

房地产公司高管受贿2千万谎报信息致公司损失亿元

  案发示意图 马菲菲/制图

房地产公司高管受贿2千万谎报信息致公司损失亿元

本案庭审现场

  北京一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刘悦,在负责海南一项股权出让过程中,谎报信息致使公司将价值1.5亿元股权以5000万元转让,刘悦从中收取2000万元好处费。此案由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5月27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悦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一审后,刘悦未提出上诉。日前,刘悦被押往海口监狱服刑。

  巨额股权转让

  经办人起贪心

  他想出一个“万全之策”:先与临高思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将1.5亿元转入自己指定的公司。尔后,虚构临高思远公司面临倒闭破产的事实,迫使对方以较低价格出卖股权,从而获取巨额利益

  2010年,国家批准建立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南海洋渔业投资不断升温。2011年4月,北京一家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的总裁助理刘悦多次向总经理章某建议投资海南临高思远的深海养殖项目。刘悦列举该项目诸多好处:深海养殖项目是新型产业,市场对海产品需求量极大,投资这个项目绝对是前瞻性投资,只赚不亏,将来临高思远公司一旦上市,还可大赚一把。退一万步讲,即使将来公司亏损,既可撤回投资,亦可转让股权,不会有什么投资风险。

  刘悦的建议,最终让章某动了心。很快,公司派员经过4个多月的前期考察,2011年8月18日,北京公司与海南中投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北京公司出资1.5亿元,海南中投公司出资500万元,共同成立了海口渔业投资中心,投资临高思远,力求临高思远尽早上市。刘悦也被任命为投资海南临高思远深海养殖项目的负责人。海南中投公司由尚选玉(另案处理)任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2011年9月21日,尚选玉代表海口渔业中心与临高思远老总郑某签订了协议,约定以1.5亿元购买郑某持有的临高思远40%的股权。

  案卷资料记载:北京公司整个投资过程,刘悦作为项目投资人,代表北京公司与尚选玉直接联系。正当北京公司总经理章某准备再引进一些资金投资到临高思远时,情况却发生了变化。2013年4月,临高思远老总郑某明确提出:临高思远不上市,也不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并提出以1.5亿元向海口渔业投资中心收回40%的股权,不再与北京公司人员见面,所有事务通过尚选玉来沟通。

  面对突然变化,北京公司及海南中投公司立即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将持有的40%股权,以不低于1.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郑某的临高思远。决定具体由尚选玉经办,并让刘悦跟进股权转让每个环节,力求不出任何差错。

  股权转让,本是平常之事,况且双方公司都已认可,只待具体经办人按规章操作便可。然而,面对1.5亿元的股权转让,尚选玉认为发横财的机会来了。一连几日,尚选玉反复谋划,苦憋了几天后,他终于想出一个“万全之策”,那就是先与临高思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将1.5亿元转入自己指定的公司。尔后,以临高思远面临倒闭破产,难以支付1.5亿元股权回购款为由,迫使北京公司接受他指定公司以较低价格购买股权,从中获取巨额利益。

  2013年10月18日,尚选玉代表海口渔业投资中心与临高思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12月13日,临高思远财务将1.5亿元转入尚选玉指定的城建中投(海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巨款转到了公司,如何才能据为己有?尚选玉反复思忖:北京公司委派刘悦全权负责公司股权回购事宜,他肯定会了解临高思远的相关情况以向公司汇报,一旦他知道了真实情况,事情就难办了,必须有他的配合才行。

  “自己吃肉,也得给刘悦喝汤。”尚选玉下了决心。

  难抵诱惑

  “内鬼”向公司谎报信息

  刘悦赶回公司,按事先和尚选玉商量好的一套说辞向章某汇报,称临高思远负债20亿元,资不抵债很快破产,郑某也要被抓了,“我到临高思远考察过,公司养殖基地已经关门”

  2013年12月的一天,尚选玉找到刘悦,提出二人“合作”,“要想得到钱,我们两人必须口径一致,对章总经理就说临高思远负债太多,支付不了1.5亿元的股权回购款,应找第三方接手该项目。同时,你不要去调查临高思远的资金来源。如此,迫使章总经理接受低价回收投资股权。”

  尚选玉的一番话,刘悦听得明明白白,实际上就是二人联手,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北京公司。稍加犹豫,刘悦点了点头。

  几天后,尚选玉来到北京公司向章某汇报,称临高思远及其关联企业负债18余亿元,已经资不抵债,可能出现崩盘,到时北京公司1.5亿元的投资款将血本无归。

  后来,尚选玉在北京公司一次开会时说:临高思远及关联企业在银行贷款20亿元,没有钱还,马上破产,而且公司被税务机关稽查,可能要牵连你们公司。为了避免北京公司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眼下解决的方案只有一个,就是以5000万元价格将北京公司持有的海口渔业中心股份转让给海南谷盛实业公司。

  听了尚选玉的汇报,章某心急如焚,万没料到投资的这个项目,不但没赚到钱,还要折损1亿元,实在于心不忍。情急之下,他急召刘悦到公司说明情况。

  刘悦赶回公司,按事先和尚选玉商量好的一套说辞向章某汇报,称临高思远负债20亿元,资不抵债很快破产,郑某也要被抓了,“我到临高思远考察过,公司养殖基地已经关门。”

  听了刘悦的汇报,章某不再怀疑此事的真实性。他担心收不回投资款,无奈之下,只好接受尚选玉提出的方案,以5000万元的价格将海口渔业中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了尚选玉指定的海南谷盛公司,并签订了转让协议。如此,北京公司损失整整1亿元。案发后查明,谷盛公司实际是尚选玉旗下的公司。

  一切都是按照尚选玉事先谋划的步骤顺利进行。协议签订后的2014年5月底,尚选玉指令公司财务将5000万元转入北京公司账户。

  1亿元资金到手,尚选玉欣喜之余,没有忘记那位忠实的“合作伙伴”。2014年6月上旬的一天,刘悦来到海口找尚选玉。二人吃饭时,尚选玉直言不讳地说:“有了你的真诚合作,此事办得很顺利,打算给你1200万元,你看如何?”

  尚选玉此言一出,刘悦一脸不悦,“当时你承诺是余出的钱两人平分,难道只余出2400万元?”经过反复讨价还价,尚选玉最终同意给刘悦2000万元,并且嘱咐:“既然我们是合作伙伴,这钱必须让你拿得心安理得,花得平安无事。回京后,你注册两家公司,我将款转入注册的公司,保证万无一失。”

  公司得知真相

  急赴海口报案

  北京公司总经理章某一直念念不忘尚选玉和刘悦对他说的那些话。细细分析,发现几乎一个腔调,很像事先编好的

  几天后,刘悦回到北京,注册成立了北京汇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2014年5月,尚选玉向两家公司分别转入1000万元。刘悦拿出781万元,以女儿刘某的名义购买了海南富力盈溪谷的一套别墅,余款用于了个人花销。

  但罪恶终会暴露。北京公司总经理章某无奈接受了尚选玉提出的将股权以5000万元转让给海南谷盛公司的方案,公司损失1亿元之后,他一直念念不忘尚选玉和刘悦对他的说的那些话。细细分析两人所说的话,几乎一个腔调,很像事先编好的。

  恰在此时,章某收到一封邮件,内容是:临高思远已经将海口渔业中心的投资款1.5亿元退还给了海口渔业投资中心。再一看,邮件是尚选玉任总经理的海南中投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某某发来的。

  至此,真相大白。2014年11月,章某从北京到海南警方报案。鉴于案情重大,办案人员立即向海口市警方主管领导报告了案情。警方连夜分析案情,并进行周密的部署,迅速调集办案人员组成办案组。

  刘悦得知章总经理到了海南的消息后,整日坐立不安。他意识到,自己的“好日子”快到头了。

  主动投案

  获刑九年

  自知罪责难逃的刘悦主动投案,交代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指控,刘悦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20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4年12月,海口警方对尚选玉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2015年3月,自知罪责难逃的刘悦主动到海口市警方投案,并交代了犯罪全过程。投案当日被立案侦查,4月17日被批准逮捕。

  面对讯问,刘悦对自己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不但交代了与尚选玉合谋编造谎言,欺骗公司,还交代了尚选玉让自己注册两家公司,为转款安全及赃款去向的整个过程。办案人员在讯问其受贿动机时,他称是因一时贪念被尚选玉拉下了水,陷入了犯罪的深渊。

  临高思远老总郑某证实:2011年6月,海口渔业投资中心的负责人尚选玉找我商谈收购股权的事宜。2011年12月18日,我们在海口签订协议,约定渔业中心以1.5亿元购买我公司40%的股权。当时海口渔业投资中心收购我公司股权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促成我公司上市,由于我公司短期不能上市,且做深海养殖,风险很大,2013年9月,尚选玉提出不想继续投资我公司,要撤回投资款,我同意以1.5亿元回购公司40%的股权。2013年10月18日,我和尚选玉代表的渔业投资中心签订股权回购协议,12月13日我支付给海口渔业中心指定的账户1.5亿元。

  此案侦查终终后,移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书指控,刘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20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悦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受贿款项已部分被追回,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庭审法官认为于法有据,依法予以采信。被告人刘悦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法院据此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查封在案的海口富力盈溪谷E1区住宅E59栋1-2层别墅,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由扣押机关执行。

  案后说法

房地产公司高管受贿2千万谎报信息致公司损失亿元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珺

  公司高管与他人合谋欺骗公司,这事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却是事实。案件之所以发生,固然有嫌疑人精心策划的原因,但公司疏忽也不可忽视。对公司来说,当初只要再派人了解一下思远公司的资金来源及公司经营真实状况,嫌疑人就很难得逞。企业管理不严,缺乏有效监督,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完善严密的规章制度,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证事业健康发展。作为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同时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规范,尽快建立和完善其内部的企业法律顾问机制,及时有效地防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风险。

  刘悦已被定罪科刑,但愿相关企业能从中吸取一些有益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