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房子没了的话,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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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房子没了的话,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地震后房子没了的话,房贷还要继续还吗?地震不可抗拒,房倒屋塌,伤亡难免,损失巨大,那么地震后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地震发生后,会有三种可能:

1.房子倒了,人还在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仍有义务还清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原因如下:购房人是通过向银行借钱的方式将房款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所以和开发商已经没有关系了,剩下的只有和银行的借贷关系了,而房子只是作为保证的抵押物,所以房子倒了也要向银行还房贷。

是借的就得还。

2.房子还在,人没了

根据《继承法》,房子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的遗产还清此人生前债务,即房贷由此人遗产支付,但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可是以近十年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势来看,房子一直都是升值的。所以,在房子升值的时候,房子还在,人没了,房贷还是要还的。就这个问题想不通人都没了房贷谁来还?

3.房子倒,人也没了

房屋损失需自行承担,而且必须用其他遗产优先偿还房贷。

只要和银行签订了按揭购房合同,人还在,不管房子倒没倒,贷款都的接着还。

大家会想,房子都没了,人都不知道怎么生活哪来钱还贷款?国家对震后能有什么帮助?咱们看看地震损失怎么处理。

1、这种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抗力是无法归责于任何人。但国家和社会会给一定的补助。

2、如果买了保险,并且保险条款没有把地震作为排除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赔,不过大多数保险都会把地震作为不可抗力,排除在赔偿责任之外。

地震房子倒了国家赔吗?

1、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2、综上,地震后房屋倒塌,国家有补贴和救助义务。

地震附加险

一旦发生大地震,除了人身伤害外,更多遇到的就是家庭财产损失,再考虑到灾后的家园重建,这项花费可想而知。但现实情况是,即使很多人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但也未必能获得赔偿,因为地震一般都在其免责范围之内。中国保监会也统一规定,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因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但是,有的家财险包含地震险。一般来说,地震险属于巨灾风险,很多保险公司要求,凡是在财产险中附加地震条款的项目,必须向总部申报,获准后方可承保。家财险的地震条款通常为附加险,客户需在购买家财险主险后自行选择是否购买地震附加险,附件险费率按地区不同有区别,一般地震多发地带费率会高,少发地震地区费率较低投保地震附加险的客户也较少。

来源: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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