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取消175个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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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9月27日电(记者阳建)“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还活着”等“奇葩证明”以及如“被动物咬伤证明”等基层单位无法证明的事项,在湖南株洲市成为历史。近日,株洲市发布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事项清单,取消基层证明事项175项,仅保留19项,精减幅度90%。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株洲市编办通过街道社区现场申报、12345热线举报、政务中心办事填报等途径,向市民征集办事、办证过程中需要开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并向公安部门了解基层派出所工作中需开具的证明事项,共收集各类证明事项500余项。





通过整理合并,共梳理出194项基层证明事项。最终,按照四个“一律取消”原则,取消基层证明事项175项,比如“生存健在证明”、“父子、母子关系证明”、“未就业证明”等。同时,保留19项“涉及公共安全、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证明事项。比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失地农民证明”等。





株洲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依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要求群众再开具保留清单之外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