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灵璧模式”:不改变土地性质、土壤结构和耕作方式,点

光伏扶贫“灵璧模式”:不改变土地性质、土壤结构和耕作方式,点


安徽省灵璧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是光伏点燃了这里脱贫的希望。

      

灵璧县叶庙村村主任叶振山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实施“光伏农场”,预计每户贫困户每年可增收3000多元

      

去年以来,灵璧县与中利集团合作“贫困村光伏农场”项目,通过帮助贫困村建设光伏农场,创新高效农业特色种植,有力推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扶贫对象以劳动参与、土地入股等形式获得工资和红利,实现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变,确保贫困村实现稳定收益,从而精准脱贫。

文丨张子瑞

中国能源报记者

     全文约2000字  建议阅读 4 分钟

变“输血”为“造血”

      

中利集团在灵璧县实施的包县脱贫工程,目前已建成并网发电的容量为3.5MW,完成了7个贫困村的多村联建光伏农场项目。灵璧县共有73个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规划目标,中利集团计划为每个贫困村建设“0.5MW光伏+农业”脱贫项目,共建设36.5MW村级光伏电站。

      

中利集团董事长王柏兴告诉记者:“输血扶贫只能解决一时。中利的扶贫模式是发起成立了100亿元光伏扶贫基金,为没有投资实力的贫困县借入20%的资本金,银行可以提供80%的扶贫贷款,让贫困地区拥有自己的光伏电站和特色农场,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业。目前这种扶贫模式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运作方式。”

      

据介绍,与传统的农光互补或集中扶贫电站相比,“灵璧模式”的特点正在于农业: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壤结构、不改变基本耕作方式。通过光伏+农业+就业的模式,可实现三大叠加收益。

     

 “同时实现了九大技术创新,以土地综合利用率创新为例,传统光伏电站项目100MW占地3000亩以上,光伏农场项目只需2000亩以内,节约土地40%以上。”中利集团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国内战略发展部总裁陈杰表示。

      

9月1日在安徽省灵璧县举办的光伏农业精准扶贫发展论坛上,数十个贫困县的负责人与中利集团签署了包县脱贫的合作协议,希望通过“光伏农场”的项目,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彻底解决脱贫攻坚的难题。

      

三农研究专家、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表示,灵璧县与中利集团合作建设的“光伏农场”项目,大幅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率和农业产值,创新了“光伏+农业”叠加收益的扶贫模式。但他同时提醒说,光伏农业要以农业为出发点,不能损害农业,而是要促进农业生产,同时要开发出基于不同环境条件的不同模式。

土地和资金难题待解

      

在王柏兴看来,目前全国的光伏扶贫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两方面:

一是土地问题,根据现行政策,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只能在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上进行,一般农用地面临土地成本过高的问题,基本农田则更是不可触碰的红线,特别是在中东部地区目前很多农村根本找不到未利用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光伏电站、进行光伏扶贫面临很大困难,希望国家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土地政策方面能有所突破。

二是资金问题,目前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策性银行的贷款,光伏电站前期的发电收益,有相当一部分要用于银行贷款的还本付息,这无疑会减少最终用于扶贫的收益,使扶贫效果大打折扣,希望国家能有部分的专项资金可用于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光伏扶贫的收益。

      

记者了解到,中利集团在灵璧县建设的贫困村光伏农场项目,光伏发电电价是0.85元/千瓦时,电价享受的是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三类资源地区的政策。扶贫光伏电站建成后,既可以根据协议约定,由中利集团的专业团队进行运维,由贫困村承担运维成本;也可以由贫困村自己聘请第三方运维团队进行运维管理。

      

据介绍,灵璧县的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由村集体统一进行分配,一部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益分配,另一部分用于村集体的公益事业。中利集团作为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方,主要是通过EPC的方式,获取部分利润。

      

“从现有情况来看,由于国家扶贫贷款没有到位,故扶贫电站全部是由中利集团通过全额垫资的形式来投建,并没有实现利润和收益。目前这种模式对企业的资金压力非常大,希望得到国家关于光伏扶贫方面土地和资金等政策的支持,否则难以持续。”王柏兴认为。

标准制定箭在弦上

      

国务院原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原理事长石定寰认为,无论是光伏扶贫还是光伏农业,都需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起,要通过试点示范取得经验,要形成标准,同时避免质量问题。

      

据了解,目前,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国家标准还在研讨制定过程中,在相关国家标准还未正式出台的情况下,有不少扶贫光伏电站的建设过程中,存在冠扶贫之名,行集中电站建设之实的情况,也有部分扶贫电站在建设之前未进行充分的设计和研讨,在电站建成后改变了土地原有的性质和土壤结构,也改变了土地原有的耕作方式,这些乱象都与国家有关的能源政策和农业政策相违背。

      

陈杰告诉记者,中利集团参与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并结合中利集团近几年对于贫困村光伏农场项目的建设实践,提出了两大理念和诉求:一是“不改变土地原有性质,根据当地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农光互补等形式形成叠加收益”的理念;二是提出了“多村联建、统一管理、分村受益”的村级光伏电站建设管理模式,并提请写入国家标准。

      

在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项目部副主任田丽敏看来,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光伏扶贫则是产业扶贫的重中之重。光伏扶贫盘活了贫困村闲置资产,带来了资产性收益,既发展了新能源又实现了扶贫。但是,光伏扶贫不能仅仅依靠一两家企业,而是要通过产业抱团实现,正如灵璧光伏农场带动了德青源等相关企业进驻。

     

有农户告诉记者,光伏电站不仅要建起来,还要保障20多年长期稳定的运行,这必须有质量作保障,因此,只有尽快出台相关的国家标准,才能切实保障农户的持续收益,从而帮助他们真正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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