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

准入类36项

水平评价类23项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准入类5项

水平评价类76项

        这些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

        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要求,连续7批集中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70%以上,进一步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感受明显。

        在“七连清”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与各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并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初步形成了我国职业资格目录框架。

        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实现了职业资格清理由“治标”到“治本”的关键性转变,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网友关注↓↓↓

部分职业资格被取消原获资格是否有效?

人社部这样回应: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相关负责人15日表示: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后,原取得的资格可以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近日印发,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15日举行主题为“实行清单式管理 促进职业资格健康有序发展”在线访谈。

主持人:从目录中可以看出,原有的职业资格有部分被取消了,不在列。那么,原来取得的这部分职业资格还有效吗?相关后续工作有哪些?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后,原取得的资格可以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确有必要的,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性收尾考试。从目前情况看,过渡工作还比较平稳。

关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016年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明确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

一是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

二是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三是对按“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

四是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录发布后,参照人社厅发〔2016〕182号文件精神,分类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军队士兵职业技能鉴定暂按原规定执行。

来源:人社部

整理:CBI建筑网公众号

CBI建筑网

(企业经营、中标、资质、建造师在建...)

省时更省心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 长按识别关注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建设通

建筑资讯 |  中标分享 | 行业干货 

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被取消的还有效吗?

▲ 欢迎关注

推荐阅读↓↓↓

  • 1天通报7名建造师挂证,挂靠遭重拳打击!

  • “证书挂靠”有大麻烦!不仅严查,还公开举报电话!

  • 职称改革:工程系列职称拟增设“正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