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二 )

临汾市尧都区法院尧庙法庭原副庭长陈琦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前夕,陈琦辉违规收受其主审案件当事人律师亢某赠送的1万元现金;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2张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1500元。2018年4月,陈琦辉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吕梁市交城县第五中学校长王士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王士嵩先后两次违规收受书店老板王某赠送的香烟等礼品,价值共计1000余元。此外,王士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王士嵩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运城市环保局盐湖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侯彩霞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春节、中秋节期间,侯彩霞先后两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超市购物卡,共计2000元。2018年4月,侯彩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文中还提到,2018年中秋节将至,全省各级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警惕、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省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内部管理,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以及预防提醒等方面做细、做实,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