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高校思政工作专项资金实行全面绩效管理( 二 )

——公开公正。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各项目管理办法或经批准的工作方案,组织审核、评议遴选,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

——专款专用。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将思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注重绩效。项目依托单位应强化绩效理念,加强可行性和科学性论证,合理确定预算需求,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规定,教育部负责制定思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专项资金具体分配方案,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考评机制,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依托单位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办法》提到,教育部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年度任务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年支出规划,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和要求,报财政部审批。向项目依托单位下达项目预算或支付项目资金时,项目依托单位为教育部所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的,项目预算编制应细化到相关高校和直属单位。各项目资金视情况可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付”的办法,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