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为何经过四审才出台?一文带你看懂( 二 )

资料图:中国电商企业迎“双十一狂欢节” 。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可能是个税“风头”太劲,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的提问主要集中在新《个税法》上了。实际上,此次《电子商务法》出台,是经过了3次公开征求意见和4次审议,前后加起来一共是5年的时间,实属不易。

根据《立法法》,我们国家的法律一般是经过三审,但是《电子商务法》为什么经过了四审才出台?

“和其他法律相比,《电子商务法》很复杂,它的涉及面广、规模大,而且电子商务又是个新生事物,发展日新月异,很多事情一时看不准。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法》的制定过程是比较慎重的。”《电子商务法》起草组副组长、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说。

尹中卿介绍,这部法律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国务院12个部门参与组成了起草组。因为电子商务哪个部门都管,哪个部门也都不是主管,在国务院没有主管部门。“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吸收了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以及地方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尤其是广大消费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