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三定”方案密集公布 诸多新增内设机构亮相( 三 )

例如,与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比,在本轮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则加上了“健康”二字,这也在其“三定”规定中得到了体现。

该部门的“三定”规定提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具体来看,其主要职责包括十余个方面,诸如: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等等。

在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的同时,其计划生育的职能则较之前有所弱化。在该部门“三定”规定中,其涉及计划生育的职责仅有“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