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字头”“国字头”工作组如何工作?一文看懂( 七 )

督导结果作为领导考核重要依据

严肃问责也是“中字头”督察(导)组工作的一大亮点。

“中央环保督察是综合性的督察,是‘大环保’概念,所以不管是环保部门,还是其他部门,只要失职失责,都要进行问责。”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曾这样对外界表示。

换句话说,督察问责范围不仅涵盖环保系统人士,还包括地方党政、国有企业、基层社区、国土、林业、水利、住建、农业、城管、安监、工信、交通、公安、发改、旅游等各个与环保相关的部门。

环保部此前通报,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5万余件,累计立案处罚2.9万家,罚款约14.3亿元;立案侦查1518件,拘留1527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8448人,问责18199人。

以2016年7月至8月首批中央环保督察组为例。官方消息显示,那次督察共移交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8省(区)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正厅级干部24人),处级干部504人(正处级干部248人)。

同样的,严肃问责也是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的题中之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明确,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督办。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