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

傻大方提示您本文标题是:《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来源是。

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水泥|集体|涨价|停工|停产---


供完灰不给钱?陈年旧账怎么办?

专业建材欠款法律催收,和解调解快速回款!

“零风险、全垫资;先服务、后付款”

全国领军建材行业法律服务机构:旷真律师集团

15640426597 微信同号

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不担当,督察时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既影响工程建设,也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轮接着一轮的环保督查,本是为了蓝天白云为了全人类千秋万代的生存空间。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带给水泥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是日益高涨的价格。

一检查就停产,一停产就涨价,一涨价就无货

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水泥|集体|涨价|停工|停产---

自2016年开始的环保督查,带来的是水泥行业的“涨价潮”,水泥每吨少则涨一、二十,多则涨一、二百。水泥涨价的同时砂石也翻着番的在涨价。下游商混无力承担也在不断的传导涨价给下游客户。

“因近期环保督查力度加强,上游原材燃料涨价,为保证正常供应,经公司研究决定上调水泥价格……”类似的涨价通知,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因近期空气污染严重,应要求企业将于某月某日停产检修,水泥、熟料暂停供应,何时恢复等通知“,如此的断供通知,我们也经常遇到了。

国家早有通知,不可借环保之名一刀切的关厂,停产。因为关厂,停产带给行业的影响是致命的。

治污反对“不作为”“滥作为”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说,环保部从来没有要求环保部门对企业治污进行一刀切,并且有两个态度是明确的:一是反对部分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这样的行为就是不作为”;二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查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也是滥作为”。

因关厂、停产而衍生出来的涨价更是令终端消费者手足无措。2017年秋冬之交,部分地区水泥企业因重污染天气而错峰停产,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水泥行业的督查力度,区域内不仅熟料脱销无货,水泥也出现一吨难求,多数企业采取限量供应的方式。一些缺少熟料的单体粉磨站企业因熟料断供而关门歇业。

部分水泥企业门前排起长队,河南区域曾经有过下游经销商排队3天3夜只提到几十吨水泥的事情。提不到货的下游经销商多跨省采购,据说其利润可观。区域内曾出现过九百多元一吨的水泥产品,成倍增加的利润令经销商趋之若鹜,纷纷效仿。

某水泥经销售商笑称:哪里的环保查的严,哪里的水泥价格就高,哪里的利润就可观。这无异于借环保之名行涨价之实,借环保之名行逐利之事。

多省市发文严禁工程项目集中停工

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水泥|集体|涨价|停工|停产---

据了解中央环保督查已经全面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区,督查方式也由原来的监督企业转变为监督政府!

近期多省市相继发文严禁工程项目集中停工停产。

水泥|集体|涨价|停工|停产---傻大方小编总结的关键词

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

2018年6月7日广西发布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 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 (厅函〔2018〕50号),明确提出:

1、给整改工作留足时间,不得擅自减少整改时限,并应当根据具体问题明确整改阶段目标,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

2、工程施工: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确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实施。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停工修整,应由施工企业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进驻期间要求集中修整。

水泥|集体|涨价|停工|停产---傻大方小编总结的关键词

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

2018年6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坚决禁止“一刀切”的通知: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于其中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确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实施。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停工修整,应由施工企业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组进驻期间要求集中修整。对于非法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

水泥|集体|涨价|停工|停产---傻大方小编总结的关键词

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

6月5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通知》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严禁紧急停工停业停产: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于其中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确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实施。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停工休整,应由施工企业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进驻期间要求集中休整。对于非法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环保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水泥|集体|涨价|停工|停产---傻大方小编总结的关键词

水泥企业集体停产、停工、涨价!这些省发文禁止!

6月6日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下发通知要求要做好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一刀切”:《通知》明确,对于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及企业、采砂采石采矿、城市管理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在边督边改时要认真研究,分类施策。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

借“环保”之名,集体停产停工,造成供需紧张,继而拉抬价格,对水泥行业有可为有不可为。水泥行业同仁需谨慎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