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数据破解“涉财”刑案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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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本报讯(记者匡雪通讯员高忠祥孙江)“用大数据对‘涉财’刑事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督,让那些判了刑却赖着不交罚金、不退赔赃款的人再也无计可施,这个平台好,值得点赞!”近日,山东省齐河县检察院召开代表委员意见落实反馈通报会,该县人大代表祁超对该院研发应用“涉财”刑事案件信息监督平台,有效破解财产刑执行难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据了解,盗窃、交通肇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可能对被告人判处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的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涉财”刑事案件多发,但此类案件判决后,财产方面的判决难以有效执行。为破解这一难题,齐河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涉财”刑事案件立体化动态监督机制。
该院充分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文件共享功能,实现侦监、公诉、案管、控申、执检等各业务部门对“涉财”刑事案件信息实时掌控。同时,建立以公诉部门为主导的信息联络机制,各部门指定至少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涉财”刑事案件当事人个人财产状况信息的录入、更新等,以备公诉部门及时查询、调阅。
此外,该院还依托政法专线网络,研发“涉财”刑事案件信息监督平台,强化对公安机关、法院关于“涉财”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财产调查、处置及执行的实时监督。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将涉案财物及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及时录入平台,侦监、公诉部门通过平台及时跟进监督。没有录入的,侦监、公诉部门可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建议要求其进行补录。公诉部门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财产状况、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的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核实的,在提起公诉时一并将上述材料移送法院。对于尚未达成调解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公诉部门及时告知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情况紧急的,还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判决生效后,及时将判决书上传监督平台,以便检察机关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立体化动态监督有效解决了之前存在的监督不力问题。自机制运行以来,该院共办理“涉财”刑事案件21起,已有效执行19件,确保了刑事裁判执行的完整性,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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