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湘西州正式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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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湘西州正式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湘西州召开建立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

红网时刻湘西6月12日讯(采访人员 彭婷 通讯员 袁桂湘)6月12日,湖南省湘西州建立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吉首举行,州委外宣办(州政府新闻办)主任黄华主持发布会,湘西州卫计委副调研员陈志伟、湘西州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刘洪发布新闻。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州卫计委、州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方案》,决定7月1日起,全州正式实施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2017年湘西州医疗卫生机构总门急诊诊疗人次达598.05万人次,出院64.05万人次,较2012年分别增长37.61%和增长60.48%;而基层医疗卫生的诊疗人次、出院人数较2012年分别仅增增长5.96%和20.51%。

据国家卫健委统计,只有10%的疾病需要在三级以上现代化的医院治疗,大量的疾病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就可得到治愈,部分慢性病的治疗也可以通过家庭护理完成。因此,"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是可行的、理想的就医模式,实现这种就医环境就需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基本模式。

湘西州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对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和指导意义。

基层首诊是指参保对象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因病就诊,先咨询签约的家庭医生,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及转诊服务;参保对象未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应按照首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因病就诊。

双向转诊分"下转上"和"上转下","下转上"是经参保对象的首诊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确认无条件、无能力诊治的疾病,由经治医生填写《转诊证明》、报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转入上一级医疗机构救治,转入医疗机构凭《转诊证明》收治病人住院。"上转下",经上一级医疗机构诊断明确、实施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和康复的,则由经治医生填写《转诊证明》,并报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下转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下一级医疗机构凭上级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优先安排患者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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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因病就诊,基层医疗机构具体指哪些医疗机构?

" 基层医疗机构"是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城所在城关镇无基层医疗机构的参保对象可在县级医院首诊。

2.外地务工农民在外地打工患病住院怎么办理转诊手续?

外地务工农民以及在县市外异地居住参保对象、参保的在异地就读大学生和参保对象在出差、探亲、旅游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参保地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或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参保地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另外,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可以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同类疾病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可直接选择原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

3. 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住院是否适用这个政策,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也应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方可入院治疗;对未实行基层首诊和未办理《转诊证明》并在上一级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就诊医疗机构劝导病人及其家属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经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确需要转诊的,由基层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证明》;经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建档立卡户患者,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和康复的,由经治医疗机构劝导其转入户籍所在地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并填写《转诊证明》。

4、基层医疗机构能否直接向三级医院转诊?各级医疗机构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控制目标是多少?

除急、危、重症外,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只能逐级向上转诊;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转诊率分别控制在60%、10%和5%以内;平均住院日分别控制在6天、9天、10天以内(精神病、肿瘤专科医院除外)。

5、违反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参保对象,医保怎么结算?

对未办理《转诊证明》的参保对象,其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相应下调。

对下转的病人免收起付线,并享受下转医疗机构的待遇政策。住院患者,经医疗机构诊治,符合出院条件的,由经治医疗机构通知患者及其家属协助办理出院手续;对办理出院手续后仍故意不出院的,在医疗机构所产生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

因医疗条件受限需要转诊到统筹地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经本统筹地区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办理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