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流量要服务不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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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流量越买越多,却越来越不够用?针对基础电信企业“不限量”套餐隐藏限制条款等宣传问题,工信部日前要求电信行业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营销宣传时要做到真实准确,实行明码标价,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等需用户注意的事项,要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或混淆,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流量跑得快,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是运营商计量不准确,存在“偷流量”之嫌。对此,浙江省质监局曾做过一项通信流量检测,在三台多制式无线通信上网流量监测器中随机插入三大运营商SIM卡,下载同一文件,重复测试数为10次,流量检测数据偏差值均为0.1%至0.15%。可见,运营商的流量统计还是比较靠谱的,之所以在使用上捉襟见肘,主要还是跟消费需求变化有关。自智能手机和4G网络全面普及以来,资讯传播转向图、文、视频等多元模式,玩游戏、看直播等新型需求也方兴未艾,都使得人们空前地依赖流量。根据《2017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17年手机上网流量达到235亿GB,全年每月人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1775MB/月/户,是2016年的2.3倍。可以预见,这种趋势在即将到来的5G时代中会越来越明显,要降低流量使用的“痛感”,就得紧跟时代变化,在降费提速、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消费者对运营商有种种异议,恰恰意味着运营商在群众“获得感”上做得还不够。这首先体现在让利空间上,以相关部门提出“至少降低30%费用”的目标为例,其中很大一部分可以靠降低“漫游费”实现,像“全国流量不够用,本地流量爆棚”这样的现象,就是“漫游费”的产物,然而该费用只是一项管理成本,早就该取消了。另一方面,在有关方面的强力推动下,降费提速的过程仍不尽如人意,此次工信部特别点名的宣传问题就很典型。现在多数运营商都推出“不限流量”套餐,然而超过20G后就被降速,回到3G时代,甚至2G时代,这种“阶梯式设计”有技术公平上的考虑,但运营商大都不加以解释,反而在宣传上故意隐瞒、有意曲解,这就导致了消费者的不理解。同时,不允许消费者根据需求进行自由套餐组合,不允许消费者将用不完的通话时间折算成流量,都是让人感到“不爽”的原因所在。





今年是降费提速的第4个年头。累积过去4年的经验来看,在相关部门提出的既定目标前,各种“口惠而实不至”的文字游戏,从竞争维度上看,也是不合时宜的。还是以运营商的“不限流量”为例,实际上存在跟风之嫌。这一策略最早起于运营商和某些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但需要看到,这些套餐是以绑定互联网移动应用为基础的,其目的是为了进行商业推广。这意味着,运营商一定要正视现实状况、考虑多重因素,不能为了竞争而竞争,不能为了宣传而宣传,而是要从消费者的获得感出发,真正让利于消费者。具体到流量套餐上,每个人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有的人用WiFi比较多,有的人喜欢通话,这就要以消费者为中心,允许他们进行自由组合,允许流量的跨月转结,允许不同套餐之间的转换,允许运营商之间的跨网转号,以确保用户明明白白地消费。





互联网时代,各领域发展都需要速度更快、成本更低的信息网络,各大运营商有能力也应该满足大众对网络“多快好省”的需求。当前,提速降费运作和消费者感知之间有一些矛盾,根本原因是运营商没有充分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甚至有一些在宣传上夸大混淆的倾向。这需要有关方面强化监管,扭转竞争风气,督促运营商拿出更多切实的惠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