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宣判:码工、组织者、撞库平台组黑产链条
5月21日,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在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宣判。
5月21日,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在杭州余杭区法院宣判,揭开一条由撞库、打码平台、“码工”组织者、“码工”多个层级串成的黑灰产业链。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涉案三名被告人缓刑,并处三至四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本案承办检察官李剑介绍,一些公民个人信息,如邮箱账号、密码,可能还绑定其他网络平台账号,其中任何一个平台的数据泄露后,不法分子就用这一账号、密码,去尝试登陆其他网络平台账号。
为保护用户账号安全,用户在登录这些账号时,各大网络平台多会要求输入验证码以确认系用户本人的操作,而这些验证码往往是以图片形式呈现,防止机器直接获得数据。
所谓“打码”就是在撞库盗号时,将这些图片形式的验证码转化为文字形式,使非法登录得以“突围”。识别验证码的过程,依靠人工完成,这些人即是“码工”。
南都记者了解到,“撞库打码”背后,隐藏着一条从“码工”、撞库软件到打码平台的黑灰产业链。
涉案人员叶某某在网上获知打码平台可赚钱后,创建了打码平台,并组建打码平台QQ群,拉拢客户。后又编写一款名为“某伞”的撞库软件,与打码平台绑定用于实施撞库。
涉案人员张某某招募了上百名“码工”,帮叶某某有偿输入大量网站登录的验证码,并从中赚取差价。
有了打码平台和打“码工”,非法获取到账号信息的人,就借此谋取非法利益,据涉案人员谭某某供述,他将在一些论坛里买到的大量账号、密码,导入叶某某开发的“某伞”软件,“撞库”成功后,然后将账号和密码转手卖钱。
余杭区法院查明,仅8个月,谭某某靠非法出售“撞库”成功的信息获取25万元;叶某某、张某某向谭出售验证码充值卡,获取4.9万余元。
据了解,该案线索由阿里巴巴运用安全技术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安全专家提醒,广大用户在不同的平台不要使用同一个账号、密码,一旦某一平台账号被黑客攻击或泄露后,所有平台的信息都有被盗的风险。
采写:实习生 詹晨枫 南都记者 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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