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财政出钱改造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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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冬胜)昨日,沧州市政府办发布消息,沧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公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采取“市财政出资,两区建设管理,市直部门牵头验收”的方式,在2017年试点的基础上,力争从今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由两区负责统计数量,建立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计划,包括每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数量、每个小区改造提升内容、所需资金和完成时间等,改造提升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预拨项目前期费用(如图纸设计费、勘探费、测量费等)。





修整、翻建小区道路,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库(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修缮改造房屋方面。整修屋面,屋面防水做到整体平整,无渗漏,无破损;整治外观,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设施。





根据功能需要对小区绿化进行合理规划;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防盗门;对原有的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