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销售伪劣种子 致2千余亩稻田减产损失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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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襄阳5月30日电(通讯员樊新森 裘志红)对农民来说,运气不好买到假冒伪劣种子,一年的辛苦都会白费。近日,安徽人付某就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被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年秋天,眼看到了稻谷丰收的季节,襄州区部分乡镇近150家农户发现,他们今年种植的水稻大量减产。气候条件、农药、化肥都与往年无异,是购买的稻种有问题?这些减产的农户找到了他们的稻种供应商乔某。





在农户们的询问下,乔某道出实情,原来,他从安徽商人付某处,花费66729元,购买了1万多公斤的稻种。





经查,早在2011年7月,付某就以他人的名义,注册了安徽某种子有限公司,实际上,付某是这个公司的实际经营人。该公司经营袋装的种子销售。





2016年3月,付某先后从安徽怀远县的种子经销商那里购买3万公斤散装绿旱1号稻种,并将该稻种灌装在自制的旱稻502、中旱209、超级旱稻1号种子包装袋内,每袋灌装稻种2公斤。





之后,付某将自己私自灌装的3种品牌的稻种12120公斤,销售给了襄州区种业经销商乔某。乔某又将该稻种销售给襄州区石桥镇、龙王镇、黄龙镇及老河口市张集镇等地200余名农户种植,因该稻种系伪劣稻种,导致148户农户种植的2043.9亩稻田减产。





经襄州区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站计算,减产直接经济损失416214元。经鉴定,中旱209、旱稻 502、(赣农)超级旱稻1号均属于常规水稻品种,根据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一一禾谷类(GB4404. 1-2008 )水稻常规品种大田用种纯度不低于99.0%的国家标准,该3种品种旱稻502、中旱209、(赣农)超级旱稻1号的平均纯度分别为86. 2%、88.1%、88.7%,均低于国家99.0%的标准,系劣质稻种。





在2012年3月14日及2013年12月18日,我国农业部先后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曰起,中旱209稻种、赣农旱稻1号稻种、旱稻502稻种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种子停止经营、推广。





襄州区检察院审理认为,付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付某到案后坦白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付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承办检察官还提醒,农民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记得像销售商索要发票,并保留种子包装袋,出现问题可以要求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