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约的“老赖”,大家来围观

傻大方提示您本文标题是:《不履行合约的“老赖”,大家来围观》。来源是。

不履行合约的“老赖”,大家来围观。合约|围观|被执行人|廖荣英|愤怒|老赖---


合约|围观|被执行人|廖荣英|愤怒|老赖---傻大方小编总结的关键词

不履行合约的“老赖”,大家来围观

廖荣英

案情简介:原告诉被告廖荣英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6日作出(2017)豫0102民初63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廖荣英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手机款990元、其他损失207.9元、邮寄费20元、律师费2000元,共计3217.9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5日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其至今未履行。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及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371—86221268。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执行案号:(2018)豫0102执384号

失信被执行人:廖荣英

性别:女

公民身份证号:4129281977****5323

住所地:河南省社旗县下洼乡姜王庄村吴庄

执行法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7)豫0102民初6370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3242.9元及其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