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重磅表态”?昨天成都限购刚升级!洗洗睡,调控没可能停

傻大方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国务院“重磅表态”?昨天成都限购刚升级!洗洗睡,调控没可能停。来源是。

国务院“重磅表态”?昨天成都限购刚升级!洗洗睡,调控没可能停。国务院|昨天|洗洗|调控|成都|《通知》|限购---


国务院|昨天|洗洗|调控|成都|《通知》|限购---

国务院“重磅表态”?昨天成都限购刚升级!洗洗睡,调控没可能停

PART 1

这两天应该是中国地产人特别“精分”的日子。

5月14日傍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正式通过“中国政府网”等渠道,全文发布。

文件一开头就说: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对增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上至国务院,下至省、市、县政府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清理的重点是:

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

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

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文件还规定:要在2018年12月底之前,把“清理结果”上报到国务院。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特意提到了“不当限制居民不动产交易”,并把它列入了清理的重点。

多数地产人并没有太关注这份文件,但丁建刚老师从中读出了深意。他认为,此份《通知》足以推断:现行的限购、限贷、限价、限售政策,均应解除。

PART 2

丁老师解读得对不对呢?

其实,这份《通知》所涉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早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谓“处分”,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出售”。由此可见,对于私人拥有的房屋“出售权”,“物权法”持明确的保护态度。

似乎很难看出这份《通知》有多少超出《物权法》范围的特别之处。

既然在已有《物权法》这样的根本大法背景下,限购、限贷、限价、限售政策都成为中国的一种普遍现象。那么一份并非专门针对地产业的《通知》,能改变什么整体大局?

所以,我们没必要对《通知》过度解读。

欢呼雀跃迎来解放军的地产人,请放下你们拍红的双掌,没有什么天翻地覆的大事要发生。

不然,在国务院公布上述文件的当天(5月14日),房价飞涨的丹东市就不会出台限售令,宣布对新房实施为期2年的限售。

而昨天一大早,在被住建部约谈后不久,成都市房管局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

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等。

此外,《通知》对住房限售时限也做出了延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马照跑,舞照跳,太阳照样升起,还是那个“看得见的手”到处挥舞的中国。

PART 3

有人会说,那如何解释限购、限售等楼市调控,与《通知》在法理上逻辑相悖之处呢?我们总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吧?

其实很容易解释啊,《通知》要清理的是“不当限制居民不动产交易”的规定。

注意,是“不当”。但现在各地房价飞涨,炒房汹涌,政府会认为为保护民生,实施一定的调控极有必要,属于“正当”行为,而非“不当”。

那么,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对个人拥有的普通商品房实施“交易限制”?

在正常情况下,理论上是没有这个权力的,但在房价飞涨、影响到社会稳定的时候,政府可以临时性、紧急性地这样做。

住房跟粮食、副食品一样,具有商品属性,也具有民生属性。所以,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市场调节;特殊情况下,政府可以干预。

从长远看,限制了居民不动产交易的限购、限售等政策,一定是要取消的。

最理想的方式,当然是推出长效机制。比如对于频繁交易的炒楼者,可以在交易流转环节,征收以重税。推出基于完整土地产权的房产税等。

但至少一两年内,在中国人对“大城市房价永远涨”的预期没有消失前,限购限售限价就是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的宿命。

被限价和摇号弄得左右支拙的地产人们,你们暂时还无法解脱。

擦擦熬红的双眼,赶紧再喝一罐红牛,你家售楼处门前可能又排起长队了。仔细想想,还要感谢限价摇号让你们一直生意兴隆……

更多相关资讯可以在应用市场搜索“房天下” 下载房天下APP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