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建也无施工许可 金宝江畔花园绿地被围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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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建也无施工许可 金宝江畔花园绿地被围蔽施工。报建|江畔|绿地|花园|金宝|施工---
[摘要]5月2日上午,一批工人突然闯进该社区占道施工,使用铁皮等围蔽小区内一块绿化地,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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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畔花园被铁皮围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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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称已收购该地块。
" 他们在无任何公示和报建手续情况下,突然进入小区,围蔽绿地施工。"惠州市金宝江畔花园业主向南都采访人员反映,5月2日上午,一批工人突然闯进该社区占道施工,使用铁皮等围蔽小区内一块绿化地,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施工方、惠州市铭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该公司此前已经收购该地块,现已准备申请幼儿园及地下车库报建手续;小区物管、惠州金宝江畔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称,施工队进场施工时,物业工作人员曾劝阻施工未果,后报城建执法部门处理。
昨日下午,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江北执法队负责人接受南都采访人员采访时称,该项目施工方无履行报建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该局已经依法责令其停工、立案查处。
投诉
小区绿地突然被围蔽施工
位于惠城区江北的金宝江畔花园,是一个拥有1700多户业主的商住综合小区,毗邻惠州市第一小学。5月2日中午,南都采访人员接投诉后赶赴现场看到,在该小区B栋高层与惠州市一小中间那块绿地,已经被一道长约100多米、高约2米的临时建构的铁皮墙围蔽,几名工人正在铁皮上贴"注意安全"字样的招贴。
当时正值放学时分,一些身穿校服的小学生还钻进铁皮墙内,在绿草地间玩耍。
" 我们在买房时,被围蔽起来的这块地已标注得清清楚楚,就是块绿地。"据江畔花园业主陈先生等人介绍,"施工方在无任何公示和报建手续情况下施工,严重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南都采访人员在江畔花园入口处附近,看到一块上有"金宝江畔花园总平面布置图"字样的牌子,被施工方围起来的那块地标识显示为绿化地,另一块"江畔花园人防疏散掩蔽路线图"牌子,同样将那块地标注为绿化地。
施工方
已于2016年收购该地块
" 这块地是我们公司的,此前长期被业主们用于临时停车。"施工方、惠州市铭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一陈姓相关负责人称,该公司于2016年收购该地块,现准备向市住建局申请幼儿园及地下车库报建手续,"在此期间给业主们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该陈姓负责人提供的一份土地权证复印件显示,该宗地使用权面积3529.1平方米,地类(用途)为科教用地,记事一栏还有"由天安(惠州)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并因改变用途"等内容。
而据江畔花园业主陈先生等人称,这块绿化地之前业主已和政府及规划局、信访局协商好不再改做其他用途,"原来要建幼儿园的土地已卖给了一小建小学,我们手上还有上访时的资料及政府的复函"。
南都采访人员看到,惠州市住建局2012年8月15日签发的一份"关于江北江畔花园在现有绿地上建设幼儿园投诉的复函"显示,根据市规划委员会1999年6月10日审定的"江畔花园"总平面规划,该位置规划为一座9个班幼儿园,"江畔花园"开发过程中,该幼儿园一直未建,开发商将该地绿化。2008年7月19日,该局收到天安(惠州)工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在该用地建设幼儿园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对该建设项目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江畔花园"业主的电话及书面投诉意见,该局要求建设单位与投诉人做好解释、协调工作,"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暂不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物管
曾劝阻施工未果
江畔花园的物管、惠州金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慕建军称,施工队进场施工时,物业工作人员曾劝阻施工未果,后报城建执法部门处理。
据慕建军介绍,今年2月11日,他们收到过一份施工方、惠州市铭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称"铭润公司是该宗地唯一的土地使用权人……铭润公司将于近期举行建设,望届时能够提供水电和交通便利……在完成工程建设后,铭润公司将与物管公司另行商洽物业管理的服务事宜"。
慕建军表示,施工方确实是在没有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入小区对那块绿地进行围蔽施工。
据江畔花园业主陈先生等人介绍,该小区的物管公司就是开发商广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此前业主找开发商交涉,一般也就找物管公司"。
部门
城管:
已责令停工立案查处
昨日下午,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江北执法队负责人接受南都采访人员采访时称,接到江畔花园业主们的投诉举报之后,该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执法。经调查,该项目施工方至目前确无履行报建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该局将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 接下来,我队将依法依规跟进处理。"该负责人称,"现场了解情况后,我们及时约谈当事人,责令其停工,要求当事人依法依规报建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建设,并于5月3日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案号为惠市执罚2018第A-2019"。
律师说法
施工必须取得许可证
广东惠宏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袁邵敏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不论新建、扩建、改建,都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施工方只有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其改建活动才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建设。
袁邵敏律师表示,江畔花园小区绿地被围蔽施工,主要牵涉到三个问题:一是土地使用权问题,该土地现在的用途应当与小区原来的规划相符;二是现在的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后应当正确使用土地,项目施工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三是三方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如果业主与原开发商约定的土地用途与现在的实际情况不同,可根据购房时与原开发商的合同约定,包括原开发商所作的与该土地有关的承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土地的实际情况后在法定时间内主张权益;原开发商有义务按合同或承诺处理好业主和现在的土地使用权人的关系,即后两方当事人均有权按合同或原开发商所作的承诺向其主张权益。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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