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胁迫7名聋哑人西安乞讨被批捕,其中2人亦是聋哑人

你要看的是不是《3人胁迫7名聋哑人西安乞讨被批捕,其中2人亦是聋哑人》?如果是,那就说明你找对了,缘分啊,继续往下看吧。。。

正文开始:

原标题:3人胁迫7名聋哑人西安乞讨被批捕,其中2人亦是聋哑人

  利用人们对残疾人的恻隐之心,青海几名聋哑人以介绍工作为由,从家乡骗了7名聋哑人来到西安沿街乞讨,稍有不从就会殴打、威胁。近日,组织这些聋哑人乞讨的3名嫌疑人被莲湖区检察院批捕。

  被聋哑老乡从青海骗到西安

  2017年12月,在青海男子老胡、女子大梅等人指使下,同样来自青海的小峰开始寻找聋哑残疾人乞讨,为他们牟利。而老胡、小峰等也均是聋哑人。

  据办案机关调查,2017年12月17日至2018年3月9日,小峰与另外两名同伙,以介绍工作为由,先后将琳琳等7名聋哑人从青海原籍骗至西安,收缴7人的身份证、残疾证和手机,采取控制财物、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殴打等方式,逼迫琳琳等人打着给聋哑人献爱心的旗号在西安钟楼、鼓楼附近乞讨,每日将乞讨所得交给小峰等人管理,再由小峰将乞讨所得汇款给老胡等人。每名乞讨聋哑人每天只能领到10元的生活费,稍有不从或者乞讨较少,就会遭到小峰等人殴打、威胁,小峰还曾经持刀以切掉手指威胁其中数名乞讨者。

  今年3月15日,因琳琳不服从管理,小峰在大梅的授意下,乘坐出租车在西安西郊一偏僻处将琳琳推下车遗弃。琳琳后被救助后返回原籍,联系部分被害人家属报案。4月,小峰等3人落网。

  办案检察官介绍,3名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胁迫方式组织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乞讨,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以及社会道德风尚,其行为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近日,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批捕3名犯罪嫌疑人,老胡、大梅被上网追逃。这也是莲湖区检察院批捕的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

  17岁女孩乞讨4天被遗弃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今年17岁的青海女孩琳琳和犯罪嫌疑人小峰是在当地一个场合相遇认识的,并互相加了微信。今年3月9日,小峰在微信上告诉琳琳,要给她介绍工作。之后,她和另外两人被小峰等人带到了甘肃兰州,3人的身份证、手机被收走。

  3月11日晚,一行人乘坐高铁到达西安,住在钟楼附近一个宾馆。据她讲,宾馆房间里还有其他人,有的还是她在聋哑学校的同学。

  3月12日早晨,琳琳等人被小峰叫出去工作,工作内容是拿着一个写着“我们是聋哑残疾人”的卡片到街上要钱,每天要到的钱要交给小峰,小峰每天只给她10元钱吃饭,“如果不按要求做,不好好工作就要打我们。”

  其后几天,她一直重复同样的工作和生活。

  琳琳说,3月15日晚,她给小峰说想回家,但对方不同意。当晚,小峰和同伙就带着她和行李退了房,叫了辆出租车,把她拉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推下,然后坐车跑了,“我当时很害怕,跑到附近一个医院的保安室,叫了保安大叔帮我打了110……”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