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再升级:中央圈定这五大“水战”背后
理性·建设性
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中央首选这五个领域重点进攻,释放的信号是:只要是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水污染问题,都将被列为重点治理对象。
水污染防治行动再度升级。
2018年4月初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未来三年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大攻坚战。其中,后五项属于涉“水”攻坚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这七大攻坚战是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落实,涉及的领域恰恰是过去多年以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介绍称,目前全国水污染防治已初步取得积极进展,水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2017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比例为67.9%,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8.3%,同比减少0.3个百分点。“不过,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年度水质目标完成面临很大压力。”张波坦言,下一步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打好五大“水战”。
圈定“水战”背后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中央首选这五个领域重点进攻,释放的信号是:只要是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水污染问题,都将被列为重点治理对象。
李佐军对经济观察报说,这五大涉“水”攻坚战,都是针对重点区域的污染整治,是亟待重点突破的薄弱环节。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将持续加大,打攻坚战就是要选择重点的打,通过重点来带动全局。
李佐军说:“比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就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国家正是要通过对其整治,来倒逼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这块短板,推动城市转型升级。”
在五大“水战”中,黑臭水体治理打头阵。今年5月初,生态环境部将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全国36个重点城市及其他部分地级市,同时将对广东、广西、海南等首批8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9月、10月启动巡查,若仍对交办问题整改不力,将被纳入中央环保督察问责之列。
近年来,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日益为公众所关注。长期以来,由于其水体自净能力差,政府大规模填海造地、海洋资源过度开发、海水养殖规模较大等,已对渤海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压力。
在本轮机构改革后,海洋环境治理职责已从国家海洋局移至生态环境部。据张波介绍,生态环境部将坚持陆海统筹,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共同推进,并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抓紧制定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计划。
张波说:“具体而言,生态环境部将加大对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清理非法、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同时对船舶、港口污染,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建设等进行重点整治。”
水源地保护被视为老百姓“水缸”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更是位列水污染防治“四种水体”之首。
为此,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已在全国启动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确定的阶段目标是: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长江经济带县级和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他地区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
据统计,列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的地表水型水源地达2466个,其中长江经济带县级水源地有1161个。从问题类型来看,包括工业企业在内的多种非法排污问题突出。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对经济观察报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最大的难点是历史和现实的问题相互交织,有些项目是历史形成的,甚至有文物价值和经济价值,但与水源地保护有一定冲突。”他认为,对于水源地,首先是保护优先,其次是统筹兼顾。
此前国家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和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都对饮用水源保护提出明确要求。近日,河北、福建、山西、广西、甘肃、四川等多省已陆续启动专项行动,计划年内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任务。
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也是一个难点。按照国家要求,一旦保护区划定,就形成了生态红线,不仅不能建设有污染风险的项目,还要采取生态补救措施,把已有违规项目限期清退出去。
张波告诉经济观察报:“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上,各地要么采取措施退出这些威胁水源地安全的项目,要么不退出,但总归要守住底线。”
与以往专项行动不同的是,一方面,这次行动整治范围更广,从长江经济带延展至全国;另一方面,更加强调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并及时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
据张波介绍,今年生态环境部在对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回头看”的同时,也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大督查,重点督办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设立和违法问题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对由于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而导致水质恶化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和追责。
农业农村治污方案即将亮相生态环境部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正加紧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不久就将出台,总体目标是确保三年内治污取得明显成效。”
不过,从近期曝光的问题看,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仍较为严重,比如河北省宁晋县当地村民“红水浇地”事件,就涉及农村工业非法排污问题。
在李佐军看来,除农业本身产生的污染外,不达标的厂矿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还大量存在。在今后在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的同时,还要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下一步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垃圾污水,三年内实现新增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35亿元,完成13.8万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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