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保护劳动者试用期的合法权益需多方发力
欢迎您来到傻大方资讯,本页内容是《【微评】保护劳动者试用期的合法权益需多方发力》,既然来了就转发一个再走呗。
正文开始: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该不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工”等于试用期?“五一”前夕,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年,这家法院受理的涉试用期劳动争议案件呈两位数增长。法官提示,一纸劳动合同里也许就埋了“坑”,职场新人还需多加小心。(据新华网5月1日报道)
当前,一些企业在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并让员工签署“自愿不参加社保协议”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等有关方面提醒劳动者对此多加小心,无疑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但是,劳动者试用期的权益保障仅靠司法提示和劳动者自己的小心甄别,显然还远远不够。从现实来看,虽然近年来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但是一些用人单位依然能频繁设置“套路”,逃避为劳动者缴纳试用期的社会保险费等义务。究其原因,一方面,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试用期的内容交叉复杂,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让一些用人单位能够浑水摸鱼;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致使违法成本较低,让一些用人单位敢于无视法规。
因此,要真正填上劳动合同里可能存在的诸多深“坑”,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需要相关部门在法治建设、监管执法等多方面协调发力。(贾梦宇)
责任编辑:秦秋朵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 延迟退休真的要来了,繁重体力劳动者,还要干几年退休?
- 中国股市最大的谎言,保护中小投资者,散户:倾家荡产!
- 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宣判:侮辱烈士者被判公开道歉
- 加拿大:G7峰会发表声明 共同打击贸易保护主义
- 中国股市扯掉最后一块“遮羞布”,喊出保护弱小散户的旗号!
- 柴达木盆地生态保护与治理规划出台 欲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
- 【劳动者风采】云南省第二监狱警察杨昆云——点点滴滴温暖人心
- “知假买假”者不受《消法》保护
- 为了保护这种濒危植物,他退休后又回到了工作岗位上
- 恢复上市制度是在保护投资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