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中学回应“家长失信孩子不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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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中学回应“家长失信孩子不可报名”:响应诚信建设要求





学生家长有失信记录,则不能给小孩报名上学?近日,山东省昌乐二中2018年招生简章中一条报名要求,引起了网络热议。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2018年4月21日,昌乐二中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山东省昌乐二中2018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其中,在“市外考生”这一类的报名要求中,除了“报名考生必须保证本人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还加入一条硬性要求:“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





近日,该《招生简章》的截图被网友上传网络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并有网友在微信朋友圈热传:“征信重要性!爸爸妈妈自己看!不要因为自己的原因影响孩子前途,后悔莫及!”在质疑信息真假的同时,也不少网友表示反对,认为孩子教育问题不应和父母失信挂钩,更有网友评论称“这属于连坐,对学生来说太不公平”。但也有网友认为,学校此举“没毛病”,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社会失信行为。





对此,4月27日,澎湃新闻联系了昌乐二中招生办,该办一名高姓老师表示,在今年的招生简章上确实有此要求,而且该要求已经是第二年实施。“我们也是落实政府文件中对民办学校的规定,希望给社会正向的引导。”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6年11月25日,山东省潍坊市市委市政府曾发布《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潍发[2016]30号)。其中,在惩戒措施和程序中包含了对高消费行为的限制:“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它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限制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和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旅游、度假, 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此外,在2017年6月20日出台的《潍坊市2017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中,明确表示:民办学校要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有关人员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切实落实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责任。





高姓老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昌乐二中是潍坊市重点高中,“我们学校在2002年由公办改为了民办公助,所以我们要贯彻落实政府对民办学校的要求,响应诚信建设要求。”





他表示,在2017年自主招生的时候,学校就已经和家长讲明了对征信的要求,“当时已经开始实施了,只是没有写进招生简章中,今年是第一次写进去。”他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到目前尚没有家长因为新规而引发争端,“大部分家长的征信都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