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院设立专业检察官办公室对接监察委员会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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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4月17日电(记者 林中明)4月17日,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全市三级检察院共设立了21个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全面对接监察委员会办案;出台《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试行办法》,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退回补充调查、出庭支持公诉等具体司法程序,保障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与监察机关调查的高效衔接。
据该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专门化办案组织,负责与监察机关进行办案衔接并对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具体职能包括:提前介入案件。通过提前熟悉了解案情,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建议,就案件移送、办理程序与监察机关进行沟通交流;审查决定逮捕和决定其他强制措施。对决定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由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提起公诉并出庭履职;对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和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在办案过程中研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及政策适用,总结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办案流程、优化案件成效;协助开展职务犯罪的普法工作。配合协助监察机关对案件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职务犯罪普法,以案说法,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功能。
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陈某某、钱某某经共谋,利用二人职务便利,采用虚列冒领的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合计人民币400余万元。钱某某于今年1月31日向青浦区监察委投案自首,区监察委对该案开展调查,并向青浦区检察院通报。青浦区检察院及时派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对调查和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建议。2月13日,将该案移送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于当日作出对两名被告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3月23日青浦区检察院以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受理并提起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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