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之恩,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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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田晓晴)“帮教之恩,铭记于心”。近日,18岁少年小宇(化名)来到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感谢该院未检科用爱与真情让其重获新生。





小宇年幼时父母离异,跟着姑妈一起生活。由于家长疏于监管,他误入歧途,16岁时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新沂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未检科经过全面细致的社会调查后,认为小宇悔罪态度较好,家庭具有良好的监护帮教条件,遂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八个月考验期。





考验期内,该院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关爱失足未成年人协会组成联合帮教考察小组,对小宇进行跟踪教育,从心理疏导到情感感化,使小宇变得积极向上。在参加该院组织的军营教育基地的拓展训练后,小宇主动提出希望能够重返校园,继续学业。该院和相关部门多次商谈,最终帮助小宇重返校园。两年内他从中专读到大专。目前,他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边实习边读书,争取完成本科学业,做个对社会更有益的青年。





近年来,新沂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政策,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的“护苗行动”,先后推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网络、未成年人军营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驿站、“爱飞翔志愿团”等帮教举措,承担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法治宣传、社会帮教、预防犯罪、判后回访等多元化职能,取得了较好效果。五年来,该院共对25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其中9人顺利入学,10人已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