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安徽“首虎”倪发科被建议减刑半年

《十八大后安徽“首虎”倪发科被建议减刑半年》是由傻大方资讯为您编辑整理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正文开始:





十八大后安徽“首虎”倪发科被建议减刑半年 曾“为玉痴狂”





在秦城监狱服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或将获得减刑。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因获得一次监狱表扬奖励、一次监狱嘉奖奖励,被刑罚执行机关秦城监狱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减刑公示显示,罪犯倪发科,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54年1月22日。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现在秦城监狱服刑。2018年3月27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倪发科获得一次监狱表扬奖励、一次监狱嘉奖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公示期限为五日,即自2018年3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2日。





倪发科是十八大后安徽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首虎”。2013年6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落马半年后,即2014年1月,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批评倪发科是“玉石省长”。上述文章指出,倪发科2008年担任安徽省副省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工作,未经组织审批同意,就担任了省珠宝协会名誉会长,接触上了玉石,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到了疯狂的地步。中央纪委查实了倪发科的受贿问题,其收受大量玉石,占受贿总额近八成的事实也浮出水面。





据央广网此前报道,2014年12月15日,倪发科在开庭受审时也自称是“被疯狂的石头绊倒”。





彼时,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职务便利,为安徽六安市兴美房地产、安徽明珠房地产、安徽大昌矿业集团等9家单位在调整项目规划、加快土地拆迁、变更土地性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郑师训、黄劲松、吉立昌等人给予的玉石、字画、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多万元。此外,倪发科还对折合人民币58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2月28日,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倪发科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一审宣判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倪发科的悔过书全文。





“我从开始的搜集一般的玉石和矿石标本,到收藏省内外的一些玉石、玉器和奇石,直至爱上玉文化,痴迷上玉石、玉器,到了爱不释手、不能自拔、玩物丧志的境地。常言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我不知不觉的收到了一些老板大量的玉石、玉器,犯罪后经鉴定1千多万,才使我吃惊猛醒。法律是无情的,我悔之已晚。” 倪发科在悔过书中写道,“这次法庭上指控我受贿总额1348万,其中近千万是玉石、玉器和奇石,占我受贿总额的70%,除此之外,我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580万中,其中玉石、玉器也占了一定高的比例。”





“多年来我没有学会抽烟、喝酒、打牌、玩麻将,但偏偏学会和痴迷上了玉石、玉器,让所谓的玉文化交流这种糖衣‘雅贿’迷住了双眼,让疯狂的石头把我绊倒,摔下万丈深渊,走向了人生不归路。”倪发科在悔过书中还写道。 记者 宋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