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水体验”违反依法行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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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山东省滨州市水利局和滨州市住建局曾发布通知称,在3月22日“世界水日”当天举行“限水体验日”活动,活动形式为对主城区内的部分用水户停水,引发社会不同声音。后滨州市节水办发布了新通知,决定将停水活动调整为自愿节水。





点评:我们丝毫不怀疑滨州市有关部门开展停水活动的良好初衷,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容小觑。仅在滨州主城区滨城区区域内就有65万人口,如果停水,绝大多数人都将受到影响。虽说停水用户不包括企业、医院、学校及生产经营单位,但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停水11个小时确实有点用力过猛。





更为严重的是,滨州市有关部门的做法涉嫌违法。居民和水务公司之间存在供水合同法律关系,水务公司凭什么单方面停止供水呢?依法行政的第一要求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在没有遇到战争、动乱以及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的情况下,滨州市有关部门发布停水通知,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南辕北辙。





好在滨州市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将停水活动调整为自愿节水活动,没有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其实,开展节水活动并不一定要哗众取宠、随意作为,开展邀请市民参观水厂、开展节约用水知识宣传等活动,都是行之有效的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