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男子出入小区大门受阻 打伤保安获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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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在廊坊区安次区某小区出入大门口被保安拦住,后与保安生口角,叫来同伴将保安打伤。





中国青年网廊坊3月26日电(董春雨 李艳霞 记者姜文山)一名男子因在廊坊区安次区某小区出入大门口被保安拦住,后与保安生口角,叫来同伴将保安打伤。近日,廊坊市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15日凌晨1时许,在廊坊市安次区某小区北门,被告人李某与保安魏某某因出入小区大门的问题发生口角,后被告人李某纠集王某(已判刑)、薄某(已判刑)、王某某(另案处理)、于某(已判刑)、赵某某等人,闯入小区警卫室将被害人魏某某与被害人姜某某二人打伤。经法医鉴定,魏某某与姜某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据悉,2017年4月24日,被告人赵某某主动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西小区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和赵某某分别赔偿了被害人魏某某、姜某某经济损失。





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李某、赵某某伙同他人无故持械随意殴打被害人,造成二人轻微伤的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赵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李某、赵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