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男子网购警服只为逃避8元过路费,结果遭得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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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办案民警了解到,违法嫌疑人任某是遂宁人,因为要经常通过某省道的收费站,为了逃避每次8元的过路费,任某便在网上购买了假警服,并使用了一个多月,结果还是被公安机关查获。任某持有的警服比较逼真,带有警号和肩章。目前,因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警服及其标志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开公安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对于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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