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90余万元假币案庭审 控辩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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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罗伟)去年8月,南宁铁路公安部门查获一起运输、购买、持有、出售假币案件,查获面值90余万元假人民币,5人涉案被抓。检方以涉嫌购买、运输假币罪等罪名对5人提起公诉。今年1月召开的案件庭前会议中,有被告人提出在办案场所接受讯问时,遭到办案人员暴力对待。3月21日进行的庭审中,两名负责讯问的办案人员出庭作证均称,被告人身上的伤势,系抓捕过程中造成的。





指控:





云南女子购买假币90余万元





该案件由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侦查终结,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2017年5月下旬,云南女子李某凤联系宾阳女子戴某宾,欲购买55万元假人民币。戴某宾购回假币后,以每张100元面额假人民币16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凤。同月24日,在李某凤的要求下,云南人陈某先来到宾阳县戴某宾、马某夫妻家中,完成了这笔总价8.8万元的交易。当日傍晚6时,陈某先因携带假人民币在黎塘火车站被警方查获,但他随后逃匿。经清点,陈某先遗弃的手提包内有5497张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





3个月后,李某凤再次致电戴某宾,提出购买40万元假人民币。于是,戴某宾从宾阳人马某永处以每张100元面额假人民币17.5元的价格,购回40万元假人民币;之后,以每张100元面额假人民币20元的价格转卖给李某凤。2017年8月17日,李某凤和陈某先从昆明来到戴某宾家中取货。次日上午,戴某宾拿着7.9万元现金外出与马某永进行假币交易,她向马某永支付了6.95万元,购买了40万元假人民币,回家后交给了李某凤和陈某先。





李某凤与陈某先携带40万元假人民币乘坐班车往南宁,途中被民警查获。经清点,李某凤携带的行李包中有20捆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共4005张。民警先后将戴某宾、马某和马某永抓获,并从马某永身上及家中分别查获100元面额假人民币共131张。经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鉴定,上述查获假币均为机制假币。





检方指控李某凤和陈某先的行为构成购买、运输假币罪;戴某宾和马某的行为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马某永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





庭审:





办案人员作证否认刑讯逼供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因该案案情比较重大、复杂,南宁铁路运输法院1月组织控方、辩方及被告人召开庭前会议,其中马某提出其被办案人员殴打致伤。法庭庭前会议后调取、核查马某的体检表,表上确实有伤痕记载,认为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于是依法启动证据合法性审查。





3月21日的庭审中,两名对马某讯问、做笔录的办案人员出庭作证。一名办案人员称,控制马某的过程中,侦查员与马某有扭打,支援的侦查员赶来后才合力将马某控制,上铐过程中可能造成了马某手腕处的伤势。且讯问过程中,马某提过戴手铐感到疼痛,而手铐是越想挣脱拷得越紧。





辩论环节中,马某永的辩护人还对在案证据提出疑问。最后陈述中,李某凤坚称自己没有出钱购买假币,其他被告人恳请法院轻判。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