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鼓励外出人员返乡创业,符合标准的可享20万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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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应对经济新常态对就业的影响,做好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的就业创业工作,聊城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城市“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两份文件。这两份文件,是聊城市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互动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有重要意义。

  其中,《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应对就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的新要求,将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紧密结合,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

  在做好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意见》提出5项政策措施。

一是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是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至少一人稳定就业。三是稳妥做好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护航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失业。

四是鼓励外出人员返乡创业。

支持返乡创业园建设,符合条件的享受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奖补政策。

五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特别是在“鼓励外出人员返乡创业”部分,为吸引北上广深等聊城市外出人员聚集地区的优秀人才“回乡创业、繁荣聊城”,提出“实施‘聊创行动’,

打造异地孵化模式,在聊城市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集中且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地区设立聊创孵化营,对符合扶持标准的异地孵化创业项目提供20万元的资金补贴。

来源:聊城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