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玫瑰护天平——走近玉林法院优秀女法官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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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护天平





——走近玉林法院优秀女法官群体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王春楠 通讯员 李宏声





她们是法治春天里绽放的铿锵玫瑰,用侠骨柔情感染着芸芸众生。





在玉林两级法院活跃着一支63人的女法官队伍,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文惠新、全国优秀法官梁东丽等一批先进典型。她们年人均办案115.2件,秉承对法律的执着、对法治的信仰,用女性特有的温柔,担负起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法治道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秉公执法存“匠心”





“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1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要保证不让每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误伤无罪的公民。”全国优秀法官、容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梁东丽不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





在办理刘某贩卖毒品一案中,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一起犯罪事实提出异议。梁东丽在庭前审阅案件材料时发现,该案的侦查人员采集证据过程中存在瑕疵。一份微小的证据即可以影响到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梁东丽依照法律规定,通知该案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就该份证据进行情况说明。





该案是容县法院首件要求侦查人员出庭的案件。庭审中,梁东丽要求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她的坚持,诠释了一名优秀法官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20多年来,梁东丽扎根审判一线,共审结案件1500余件,把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面对收到的威胁或侮辱短信,她从来都是坦然处之,从不害怕,往往一笑了之。





网络办案“玩得溜”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各行各业的融合,越来越多的女法官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方式发声。此举不仅深刻影响着线上线下的社会生活,也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主旋律深度共鸣。





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博白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庭副庭长刘丽金用微信执行案件。梁某和唐某某本是一对夫妻,后对簿公堂,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归梁某抚养,唐某某负担抚养费。法院判决生效后,唐某某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梁某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调查,刘丽金了解到梁某和唐某某均在广东工作,往返法院不便,就以短信的方式告知该案已立案执行,并添加双方为微信好友。在网上,刘丽金多次与双方坦诚交流,并详细讲解法律条文的规定,告知拒不履行裁定的法律后果,并主动建议唐某某采用微信转账执行款的方式履行给付义务。





最后,双方均同意微信履行方式。很快,唐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将执行费转入法院账户,案件成功执结。





“刘法官不但把问题解决了,还让我们没跑冤枉路,节约了不少路费!”梁某连连感谢。





“法官妈妈”注真情





一个天气晴朗的下午,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高斯宜走进东成小学二年级,为学生带来一堂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课。





她用小故事的形式给学生们讲解近期审判的盗窃、贩卖毒品、故意伤害、抢劫、放火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并告诫学生们要远离犯罪,远离伤害。





在提问和互动环节,学生们喊她“法官妈妈”,提出五花八门的问题,如“爸爸妈妈打自己屁股是不是犯法”等,高斯宜幽默风趣地作了解答。





一直以来,玉州区法院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并建起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平台。作为“法官妈妈”,高斯宜多次邀请在校师生及家长到基地参观学习,开展模拟法庭,并担任法制副校长,多次送法进校园,为师生、家长举办普法讲座。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高斯宜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地为孩子们做好法制教育工作,教育、感化、挽救一时失足的未成年人。近年来,她先后获得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先进个人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