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举报一辆“黑出租”可获千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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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家伟)记者3月13日从沧州市交通局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为更有效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净化客运市场环境,沧州市交通局将在中心城区内对小型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范围及对象:沧州市中心城区内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含没有安装出租车标志标识的小轿车、面包车等)、克隆出租车、套牌出租车。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以及通讯地址;举报的违法案件发生在沧州市中心城区内;提供真实有效、具体的举报信息(车辆类型、车牌号码、上下客的地点及时间等),及能够证明和采纳的有效证据(录音、录像、相片等),并保证举报资料真实有效;举报人必须配合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调查取证,接受笔录询问。





城市客运管理处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举报车辆进行查处,情况属实且处罚程序完结的,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为每辆“黑出租”1000元。举报情况不属实且未查实的,不予奖励。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等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骗取公私财物、敲诈勒索他人的,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或到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投诉科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8695657





举报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沧州市交通运输局3楼307室





该奖励办法试行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