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交警破三轮摩托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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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赵刚 通讯员/曾繁光 罗木君 邓宇彬)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本应立即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可现实中总有一些肇事者心存侥幸,选择驾车逃逸以身试法。3月15日早,谢某智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碰撞行人(男,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逃逸,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仅用40多个小时就将肇事逃逸者查获归案。
2018年3月15日7时49分左右,G205国道兴宁市宁新阳光村三洋加油站门口路段,发生一宗三轮摩托车碰撞行人逃逸,造成行人(男)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勘查,事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于是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车辆的特征调取了多个监控视频分析行驶轨迹,同时根据肇事者的体貌特征,不分昼夜,深入走访群众,征经过40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办案民警最终锁定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在巨大的压力面前,3月18日,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谢某智在家属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讯问,谢某智(男,33岁,江西省抚州市人,现住兴宁市宁新街道办阳光村出租屋)对其于2018年3月15日7时49分左右,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宁新阳光村三洋加油站门口时碰倒一个行人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谢某智供述:在2018年3月15日凌晨3点10分左右,驾驶三轮摩托从家里出发运载蔬菜,到达石光街口摆卖蔬菜,至早上7时多驾车往家里返回,当行驶至阳光村三洋加油站门口时碰倒一个行人,我当时就懵了,不敢停车,然后我就驾驶三轮摩托车一直到永和镇政府路口右边拐进村道,将三轮摩托车停放在高速公路桥下面,11点左右,驾驶车牌赣FF62xx小型面包车载着妻子一起躲回江西老家,现在后悔莫及,千不该万不该逃逸。
目前,谢某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提醒: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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