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看了会发抖! 合肥考评中介设信用“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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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相信不少盆友都在追一部热剧《美好生活》,故事里的主人公,大叔张嘉译扮演的中年失婚不得志的男主徐天,回北京以后决定做房屋中介,才上岗第一天,就出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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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卖房子,中介让徐天假装买主,骗房主老夫妻交下定金签中介合同。好在我们的男主徐天十分的正义,下楼直接给爷爷打电话阻止他签字,这才挽回了一个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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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中,哄骗卖家交定金的两个中介工作人员最终被开除,然而在现实生中,不管是买卖二手房还是租房,相信不少人都遭遇过黑中介。

盘点》》》那些年,我们遇到的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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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花钱就能补社保”、“发布虚假房源”、“虚报房价赚取高差价”.....曾几何时,伴随着合肥楼市的异常火爆,各大房产中介乘机生出了各种不良的赚钱“法子”。

“你在网上看到物美价廉的房子,结果打电话过去一问,往往房主都提价了。”,不少二手房买家如是抱怨,这其中,除了买卖双方的博弈因素外,也有部分是房产中介通过故意降低房价来吸引人注意。

还有一些中介公司,找人冒充房主亲戚和买家见面,称可以帮买家把价格杀低,然后高价转让,做起高抛低吸,倒腾房子的生意。甚至还有联合业主炒房价、独家代理获取高额利益等,在合肥的二手房市场,黑中介十分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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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近期,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了《合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以及《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红黑名单暂行办法》,出招整治黑中介。

根据这两份新规,故意从事一房多卖或一房多租,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房产经纪行为将被扣分,年终信用评定分值低于60分的经纪机构将被列为“黑名单”予以网站公示。

划重点!失信或被取消网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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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规定,合肥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行计分制,信用基础分为85分,实行加减分制,信用计分每年恢复至基础分。

根据规定,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对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进行汇总、评分,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个年度本行政区域内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信用等级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报市房产局。

具体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等级

(一)“优秀”等级(年终信用评定分值90分以上):列为“红名单”,予以网站公示,创先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良好”等级(年终信用评定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机构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正常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

(三)“合格”等级(年终信用评定分值70分以上,80分以下):可正常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但一年内不得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

(四)“失信警告”等级(年终信用评定分值60分以上,70分以下):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一年内不得参与创先评优活动,下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不予评为优秀。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办理网签续期申请时予以重点审查;

(五)“严重失信”等级(年终信用评定分值60分以下):列为“黑名单”,予以网站公示,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相关部门,两年内不得参与创先评优活动,下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不予评为优秀、良好。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办理网签续期申请时予以重点审查。

常见失信行为均将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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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合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还公布了中介及经纪人的信用信息考评标准,其中良好行为将加分,失信行为将扣分,赏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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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中介看了会发抖! 合肥考评中介设信用“红黑榜”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考评标准(良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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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考评标准(不良行为)

从不良行为中可以看出,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故意从事一房多卖或一房多租;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这些曾让房主和房客狠得直咬牙的房产经济行为都是扣分“大项”。日后房产经纪机构一旦出现以上情况,经核实至少被扣10分。

“红黑名单”按年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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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红黑名单暂行办法》,在对中介及经纪人进行信用考评后,有关部门将会发布“红黑名单”,并按年度公布。并且通过“信用合肥”网站、微信公众号、市房产局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其中,“红名单”是指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因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年度信用考核中取得“优秀”等级的守信记录名单。有效期为公布之日起1年。

“红名单”主体在公布有效期内被有关部门列为“黑名单”或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可以取消该主体的“红名单”公示。

“黑名单”是指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因严重违法房地产经纪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或其他部门依法处理的,或在年度信用考核中被列为“严重失信”等级的失信名单。有效期为公布之日起2年。

“黑名单”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可进行信用修复,减少该主体“黑名单”的公示期,最低为1年;公布期限届满前,“黑名单”主体未有效整改的,继续公示。

严重失信将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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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八)经纪机构的经纪人员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专家观点:划分等级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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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表示,合肥市采用优秀、良好、合格、失信警告和严重失信五个等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评级,是为了顺应当前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

我国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都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这些规章制度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的重要依据。2015年之后,房地产经纪的执业和从业考试因故取消,大批不熟悉房地产经纪规章制度的机构和人员进入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导致违规现象屡有发生。

房地产经纪的违规现象表现有经纪机构和人员参与买卖和租赁交易、哄抬房价、发布不实房源和客源信息、纵容群租和传销、收取号头费等等,这些违规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违规现象是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内容,各地陆陆续续都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是像合肥市这样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划分等级,应该说有创新之意。

给房地产经纪机构评级,作用如何需要时间来检验。希望合肥市主管部门能够依据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等级划分,更好地监管好服务好市场,希望房地产经纪机构能够像争当“三好学生“那样,年年评上优秀。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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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不少中介在实际执业中有诸多违规经营行为,但工商执法部门要判定为虚假宣传、霸王合同等,在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上有一定难度。

一年一度的315又快要来了,买卖二手房及租房维权也正时,新安楼市在这里提醒各位,第一,应该选择正规的房屋出租中介进行房屋买卖或租赁。因为正规的房屋中介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标准的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合规。并且正规房屋中介公司均在住建委、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即便中介有不合规的地方,也可通过向有关监管机构举报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第二,在房屋买卖或租赁的过程中,双方都要有证据意识,一定要中介机构把所做承诺落实在合同中。在支付费用时,要留存转账记录、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并要求中介出具收据,注明所收费用的明细、收款目的等。

第三,如遇到黑中介滋扰,租客不要害怕,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通过拍摄视频、录音等留下现场证据,并及时报警,寻求警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