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呗”套现第一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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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呗”套现第一案宣判!

焦点关注

2017年12月28日,全国首例利用“花呗”进行非法套现而入刑的案件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该案的审理再次掀起了人们对“花呗”套现的热议,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警示。

提到“花呗”,相信众多的支付宝用户都不会陌生。“花呗”是一项面向支付宝注册客户提供定向消费贷款服务的产品,当消费者“手头紧张”但又有需要消费和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时,可以通过“花呗”贷款消费。但是目前,“花呗”的功能被定位于只能用于消费支付,从中获得的贷款无法直接提现到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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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是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花呗”系统的漏洞掌握了一套“花呗”的套现“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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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利用这些技巧帮助其他人套现,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近来,这种关于教授“花呗”套现技巧的宣传在朋友圈、论坛、微信群等随处可见,以至于很多人认为“花呗”套现是一种普遍性的、合法的行为。事实上,随着全国首例“花呗”套现案的宣判,“花呗”套现行为已经被定性为构成了刑事犯罪,一旦实行这种行为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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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花呗”套现案经过

2015年,90后杜某某跟他的同伙在电商平台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为他人套现,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牟利。经公安机关侦查,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杜某某等人利用多家网上店铺,在全国范围内串通多名电商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从“花呗”套现共计470余万元,从中收取手续费共计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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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呗”套现案宣判结果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国首例“花呗”套现案一审宣判结果为:“认定杜某某帮助他人利用‘花呗’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行为系‘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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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呗”套现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在这起“花呗”套现案的庭审过程中,行为人杜某某表示:“大部分的手续费都给了中介人员,我只得到几千元。我以为套现的是电商用户,我为他们提供帮助不算犯罪。”这番话不得不让人唏嘘,杜某某作为一个九零后只因为数千元的利益,就在不知法的情况下触犯了刑罚,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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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用卡套现型犯罪不同,对通过“花呗”套现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还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界定。这起“花呗”套现案的关键在于认定杜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这就涉及到对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理解以及行为的非法性的认定这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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