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多部门治理“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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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开始,朝阳城管、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始对全区“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个专项治理行动将直到年底,改善市容环境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在昨天的整治行动中,朝阳全区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70余人,拖移“僵尸车”13辆。





据介绍,此次朝阳区内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2月26日到3月5日,为完善建账和宣传告知阶段,全面摸排,核实车辆相关信息,宣传告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限期自行清理。从3月6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清理阶段,依法查处涉嫌利用长期停放废旧机动车从事无照经营、违规设置广告等违法行为,而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长效巩固阶段,深化部门联动、定期摸排、定期移送、联合清理等治理整顿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行为反弹。





昨天上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劲松南路,在劲松三区6号楼和4号楼之间停放着一辆银色“僵尸车”,车身表面破旧不堪,轮胎已经干瘪风化,车内放满了杂物,且该车占用了小区的消防通道,居民们也担心有安全隐患。随后,执法人员将车辆进行了拖移。





潘家园城管队熊林林表示,“僵尸车”现象已然成为了社会问题,不仅给市民出行等造成困扰,也给执法部门出了一道难题。在此之前,城管部门曾多次联合派出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商讨针对“僵尸车”问题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但由于同一辆“僵尸车”有可能出现多种违法形态,而不同违法形态涉及公安交通、工商行政、城管执法等不同部门,因此给界定执法主体以及执行复杂的执法程序造成一定困难。





对此,朝阳城管执法监察局协调科刘家名介绍,此次整治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公安交通、城管委、交通委等部门和各街乡属地对“僵尸车”进行联合整治,充分发挥了属地政府治理整顿主体责任与职能部门执法主体责任联动机制作用,属地与部门紧密配合。





文/本报记者李涛供图/沈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