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延寿县委原书记封殿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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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封殿辉。新华网发 杨昊摄





中新网哈尔滨3月1日电(盛季轩记者解培华)记者1日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延寿县委原书记封殿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封殿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违纪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转、就业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封殿辉身为县委书记,无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疯狂敛财的工具,任人唯利,以权谋私,生活腐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违背了省委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严重污染了延寿县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封殿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钱款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