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改革 多地明确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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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明确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2018年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将加速,预计以授权经营体制为主的国资改革,将成为新一轮改革的“牛鼻子”。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将加速,预计以授权经营体制为主的国资改革,将成为新一轮改革的“牛鼻子”。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国资委近期出台或正在抓紧制定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其中投资监管与融资监管力度有加码趋势。业内人士预计,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出台后,放权、授权范围也将进一步细化和扩大。

近期,北京、成都、合肥等地纷纷出台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此为突破口加快了国资监管改革的脚步。根据成都市国资委近日公开的信息,成都市国资委在对出资人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后形成《出资人监督权力清单2018年版》、《出资人监督责任清单2018年版》、《出资人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版》“三张清单”。清单印发后,成都市国资委对企业实行“清单”管理,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履行监管权责,未列入清单的事项,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决策。在这份出资人监督责任清单中,记者注意到,30项中有8项关于投融资事项,包括企业境内外投资、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管理制度等,且清单中对追责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北京市国资委出台的《北京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则按照规划与投资监管、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改革改组、董事会建设、产权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财务监管、监督检查的顺序排列,《北京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包含了市国资委履行的“决定”、“审批”、“审核”、“核准”和“监管”等五类权责事项,共计8个大项31个小项。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此前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文中强调,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以管资本为主深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监管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落实保值增值责任,提高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认为,随着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出台,监管力度将加大,也会更具针对性。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也表示,出台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后,监管将更细化,会有很多新的内容。例如在北京市国资委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中,记者就看到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部分中,专门有一项是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计划审批的内容。

在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看来,2017年的公司制改革将为今年“管资本为主”的监管带来新契机。“公司制改革推进国资监管体制的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一环。但很长时间以来,受限于国企机制的问题,国资监管很难在‘管资本’上获得突破,央企的公司制改革为‘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路径铺平了道路。”长期以来,国企改革受国资改革拖累,主管部门成为改革主体,企业则成了执行主体,企业经常不能决定自己的改革命运。2018年以国资改革为主,是找准了症结,牵住了国企改革的“牛鼻子”。

由管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向价值形态的国有资本转变,首先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关键是经营权的“放”“让”“授”。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强化了3项管资本职能,精简43项监管事项。其中,授权8项,涵盖了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以及职工工资总额审批等企业呼吁多年的事项。李锦表示,2018年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势必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是建立三层框架,把权力授给投资公司、经营公司与实体公司,相关公司的组建将扩围。

“现在要探索的,不仅是上面肯不肯授权,还有中间会不会接权。”李锦表示,设立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的目的是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层,避免前者对后者的直接干预。但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平台公司是由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性公司改制设立的,行政管理色彩没有根除,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运作,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2018年国企改革的看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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