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认定纳税人26万多户 高效征管护航“绿色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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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我国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作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项“绿色税制”的实施情况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国家税务总局27日举行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环保税实施准备的相关情况。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介绍,按照税法规定,环保税是按季度申报,4月1日将迎来环保税首个征期,能否确保首个征期平稳顺利,是关系到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的关键。





目前,全国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万多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经广泛宣传培训,广大纳税人对环保税的理解更为精准,对环保税的开征也更加支持。





“由排污费转为环境保护税,将有效促进费改税,有利于我国的预算约束及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环保税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其他税种,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复杂,为此,环保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孙群表示,做好数据移交、加快信息采集是环保税征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已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的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排污费历史数据,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26万多户,同时抓紧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提前导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减轻纳税人首个征期申报纳税负担。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孙群介绍,为做好首个征期的准备,税务机关全力推进系统建设,加速联调测试。据悉,环保税信息系统建设分三部分,其中,环保税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系统由税务总局开发完成,已在各省部署上线,目前正根据前不久发布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相应完善;网络报税系统由各省开发,目前已基本完成与核心征管系统的联调测试,可确保首个征期纳税人能足不出户通过网上报税系统申报缴纳环保税;税务和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正由各省地税机关会同省级环保部门建设部署。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税务部门在简化报表上下了番功夫。据介绍,环保税纳税申报表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调整为按“水、气、声、渣”4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并对报表进行大幅精简,报表数量和纳税人填报字段量减少2/3左右。(记者吴秋余)





《 人民日报 》( 2018年02月28日 2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