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争抢玩具引发家长械斗 一男子将对方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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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争抢玩具 引发家长械斗





一男子将对方打伤。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郭颖)孩子争抢玩具,引发双方大人械斗,一对夫妻被打破头部。这起去年11月发生在南宁市一小区的事件,因涉事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打伤人的男子被警方拘传。日前,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涉案男子陈某批准逮捕。





2017年11月12日下午5时许,市民韦女士带儿子下楼到小区中庭前玩耍,一名年龄大点的男孩过来与她儿子争抢玩具。因对方与儿子互推,韦女士拉扯男孩,要求向她儿子道歉,男孩被吓哭。听到哭声后,男孩的姑姑冯女士从所经营的棋牌室走出,与韦女士发生口角。





韦女士感到委屈,于是给丈夫陈某打电话,说孩子玩耍时让人给打了。没过多久,陈某带着一根展开长约60厘米的伸缩铁棍,下楼来到现场。





按目击者的说法,陈某质问冯女士为何打他儿子,冯女士否认,气头上的陈某往冯女士的腰部和头部敲了几下。冯女士的丈夫汤某闻讯,从棋牌室赶过来,提着一把四角铁凳和陈某对打。结果,身材较高大的陈某将铁凳抢夺过去,接着用铁棍对着汤某的头部敲打数次。汤某瘫倒在地,头部流血,陈某见状停手。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将陈某带回派出所。





经南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鉴定,汤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冯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在辖区派出所的组织下,双方两次进行调解均未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事后对民警表示,自己一时冲动打了对方,如今他意识到了错误,也主动提出赔偿,可对方提出的20万元赔偿他承受不起,自己只能出8万元。





今年1月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拘传至南宁市公安局华强派出所接受调查。





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陈某夫妻表达了继续调解的意愿,并愿意承担受害人所有损失,希望将案件以民事案件处理。然而,被害人汤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的刑事立案标准。嫌疑人陈某社会危险性较大,主观恶性较大,且考虑到至今没有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也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有逮捕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