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难逃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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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一大批外来务工人员陆续来到本地,迎接企事业开工报名。 年前,来自安徽的张女士不慎将身份证丢失,可过不了几天就得坐车回家的她如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张女士来到新仓派出所户籍室,询问能否异地补办身份证。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告诉她现在实施“最多跑一次”,身份证丢失了完全可以在这里补办。不过三天时间肯定是拿不到证的,所以工作人员帮张女士办理了临时身份证。 过完年,张女士的身份证也制作完成了,户籍民警殷英想到她回来肯定急需这身份证,立即电话联系她。恰巧,张女士正赶着去企业报名,殷英问清住址后即刻赶了过去,及时的将身份证送至了张女士手中,令她能顺利完成企业开工报名。 陆斌 文/摄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难逃刑事处罚





“我对不起自己的家庭,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面对法院刑事判决,马某最终低下了头。





马某,平湖曹桥人,自2004年起,因与他人陆续有多起民事纠纷而被申请强制执行。平湖法院向马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而马某却一概不予理会。





2006年,马某在做一宗土地买卖中介后获得相应收入后,以高利息借给他人2万余元,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马某刑满释放后,仍旧不改老赖本性,东躲西藏,逃避履行付款义务。





2017年7月初,平湖法院执行人员再次查询马某相关财产记录时,发现马某名下有一辆本田雅阁汽车,便立即办理了查封手续。随后,执行人员找到该辆汽车的卖方了解情况,得知马某于2015年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了10.5万元的购车费用。马某的这些行为表明其又一次存在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形。





这是老赖马某自2006年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又一次以身试法。2017年10月11日,平湖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马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移送平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7年11月7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马某。日前,平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最终判决马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此,也告诫那些有履行能力却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莫要让原本简单的民事纠纷变成囚禁自己的牢笼。





游情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