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严管野外用火!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记者从2月24日召开的全市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去年12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截至2月22日,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火灾9起,总过火面积53.36公顷,受害面积10.82公顷。
值得关注的是,2月1日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以来不到一个月时间里,昆明共发生5起森林火情火灾
:春节期间发生了3起影响较大森林火情火灾,2月23日嵩明县、盘龙区各发生一起火情,还未进行定性。
▲2月19日,云南警官学院后山发生森林火情 240余人进行扑救
会议通报,昆明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发生的9起火情火灾中,多起是由于违规野外用火引起。为进一步做好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把火源堵在山林之外,会议明确,
昆明将严格执行高火险期“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政策,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发现的违规野外用火,一律依法从重经济处罚。
在森林防火工作督导问责方面,昆明将对对因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火灾频发或组织扑火不得力、迟报瞒报谎报火情等导致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按干管权限,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实行一票否决制。
昆明哪些地方发生了森林火情火险?
会议通报,昆明进入2018年森林防火期以来,发生森林火情火灾9起,
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起(嵩明县1起,火场面积5.3公顷、受害面积0.8公顷)、较大森林火灾1起(五华区1起,火场面积17.33公顷、受害面积10.02公顷),荒火7起(东川区2起,盘龙区、呈贡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寻甸县、禄劝县各1起)另外,发生了玉溪市易门县入境火1起。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最近天气干燥
处于森林高火险期内,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
应当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部门报告
对蓄意破坏、人为纵火的行为应当予以举报
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为
12119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双双
部分图片来源:昆明市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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