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诉讼“盯上”超华科技 “追小恶”重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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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诉讼“盯上”超华科技 “追小恶”重在警示

因虚增收入277万余元而被行政处罚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证券支持诉讼“盯上”了。“追小恶”,重在对企图以身试法的上市公司进行警示。

2017年12月16日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经证监会查明,超华科技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万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虚增额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28.01%和净利润的23.71%,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9月5日公司发布立案调查公告后3日内,超华科技跌幅达到11.89%,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

2018年2月23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出公告,征集广大受损投资者,对超华科技及其主要信披违法责任人进行民事追责。

区区270余万元的利润虚增,缘何引来证券支持诉讼高调追责?答案是“重在警示”。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超华科技虚增绝对数额不大,但占当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比例较高。此次公开征集受损投资者,拟以支持诉讼的方式加大相关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敦促上市公司保持足够警醒,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要心存侥幸。

A股市场种种顽疾中,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无疑是“常见病”。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甚至恶意造假,不仅误导投资决策、侵害公众投资者利益,更损害了资本市场赖以生存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业界专家提醒,出现股票投资受损情况后,投资者应当及时检视此前上市公司公告及主流媒体报道。一旦确定相关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行政处罚,且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投资者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作为证监会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投服中心对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情况保持高度敏感。在此之前,中心已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起对原多伦股份实控人鲜言等违法主体和责任人的多起证券支持诉讼,开创了“追责到人”“首恶必究”的维权模式。

在此基础上,投服中心将最近两年已受到行政处罚的所有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纳入研究范围,实现虚假陈述案件预先研究全覆盖,并分别从侵害程度、法律依据充分性、赔付能力、案件典型性等多维度入手,组织评估论证会、集中讨论,最终确定可支持诉讼的案例。

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支持诉讼制度在资本市场的重要实践,证券支持诉讼旨在寻找投资者、支持者和司法资源等诸多方面的“最大公约数”,通过示范和引领唤醒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热情。

继“究首恶”之后,证券支持诉讼着眼“追小恶”,则将警示所有上市公司及所有者、经营者: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