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余:IPO注册制改革时机不成熟 再推迟两年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认为,当前国内市场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记者 刘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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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认为当前的注册制改革时机并不成熟。他称,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发行主体、中介机构和询价对象定价自主性与定价能力,以及大盘估值水平合理性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从外部环境看,欧美发达国家相关金融市场积累了一定泡沫和风险,已经有调整的征兆,给我国实施注册制改革时间窗口的选择带来不确定性。



“为了使继续稳步推进和适时实施注册制改革于法有据,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产生疑虑和误读,并为修订证券法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有必要延长《授权决定》的实施期限。”刘士余称。在上一任证监会主席肖钢任职期间注册制改革呼声渐高,《证券法》修订又尚未完成,缺乏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在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授权决定》,明确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这一直被市场视为注册制改革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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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IPO注册制改革时机不成熟 再推迟两年

资料图:刘士余。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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