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人违规放鞭炮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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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来宾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人违规放鞭炮被罚款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 黄必成)2月22日上午,来宾市城北片区的一处工地负责人周某明为了工地重新开工讨个好彩头,便买来鞭炮燃放,结果周某明被派出所处罚500元。据了解,从2月16日至22日,来宾市区共有6人在春节期间因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被有关部门罚款。由于今年春节期间,来宾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大为减少,空气质量得到很大的改善。





2月22日上午10时许,来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市民举报,城北片区某工地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接到指令后,城区警务支队二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涉嫌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周某明控制住,并移交城北派出所处理。经审查,周某明交代,其是某工地负责人,因为工地重新开工为了讨个好彩头就燃放鞭炮。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周某明处以罚款500元。





据了解,2017年春节期间,来宾市区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大受污染。根据环保部门当时节后的通报,按照PM2.5小时峰值浓度排序,来宾市为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第二大市。因此,今年春节前,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市区及外延2公里的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依法处以1000至5000元的罚款。并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





2月16日(大年初一)凌晨零时2分许,来华派出所民警巡逻到市区绿源路某小区时发现,男子李某宁在小区门口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李某宁被控制回派出所后,受到了500元的经济处罚。





据统计,春节期间,来宾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共接到涉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情55起,先后出动警车80辆次,警力300人次,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6起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