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一女违规放鞭炮被悬赏一万元通缉 官方回应
2月16日(农历大年初一),落款为“双峰县禁燃领导小组城西执法组”的一则追捕“公告”引发关注。
该公告称,双峰县一男一女在2月16日凌晨零点零八分,在小区外坪违规放鞭炮,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当地公安机关设立奖金一万元追捕。该公告刚一发出就引发巨大争议,有律师发文称是“权力的任性,法治的不规范”。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到双峰县委书记禹敏。禹敏称,此事他没有批示。他同时表示,双峰县这次禁燃是顺应群众的呼声,深得老百姓的支持,但在具体政策落实中需要进一步规范。“我们会认真反思,进一步依法规范办事。”
事件进展| 湖南双峰县回应"悬赏追捕放鞭炮者":撤销公告
针对“双峰县领导批示悬赏追捕放鞭炮者”一事,2月18日凌晨,湖南娄底双峰县委宣传部通过其微信公号“掌上双峰”回应称,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虽已撤销公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良影响犹在,教训非常深刻。
上述回应文章称,双峰县中心城区面积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春节期间人流量达到18万。在狭小的城区内,人口居住比较密集,出行较为拥挤。过去,城区燃放烟花鞭炮造成噪音和空气污染,火灾险情屡有发生。特别是每逢春节期间烟花鞭炮燃放量剧增,烟雾日夜弥漫,纸屑尘土飘散,老百姓呼吁治理燃放烟花鞭炮这一公害的呼声强烈。
针对网友质疑,该回应称,舆论突出反映的是,对2月16日凌晨零点八分许发现的一起在禁燃区内燃放鞭炮行为处置不当。在收到舆论监督意见后,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进行调查,现已查明,当时值守巡逻人员在城区万都美尚小区巡逻发现一起燃放鞭炮行为,现场排查未能确认燃放人身份。
考虑正值农历新年第一天凌晨,不便进一步入户走访核查,为防止这起燃放鞭炮行为带来的“破窗效应”,县禁燃办决定以刊发公告的形式,动员知情群众提供线索、敦促燃放人主动接受处理。工作人员起草打印了30份公告,并于2月16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在该小区张贴25份。
回应认为,该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领导小组负有管理责任。
目前,虽已撤销公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良影响犹在,教训非常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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