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需缴5千元"二胎保证金"?官方:无法律依据是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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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婚姻登记需缴纳5000元“二胎保证金”?四川省民政厅:没有法律依据是谣传

  春节前,一则关于“二胎保证金”的消息不胫而走,称已有地方实施婚姻登记时先行收取5000元“二胎保证金”,“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返,不生就不返”的政策。这一消息随即引起广泛关注,转发量一度过万。

  2月17日,记者向四川省民政厅主管婚姻登记的社会事务部门核实,其负责人表示,婚姻登记是不允许有前置条件的,“收取二胎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是谣传,省民政厅目前没有收到此类投诉。该负责人表示,群众在婚姻登记时如遇到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

  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目前有地方民政局出台新政,要求办理婚姻登记时必须缴纳5000元的“二胎保证金”,“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返,不生就不返”,这一消息随即引起广泛关注,转发量一度过万。

  记者注意到,原发微博随后删除,但其他多名网友也发布消息或评论称确有其事,“二胎保证金”金额有500元、3000元和5000元多重标准。记者同时也发现,有关在婚姻登记时收取“二胎保证金”的消息并非首次流传,2011年3月、2012年1月和2013年12月,以及2016年2月都有与近日消息近乎相同的内容出现。

  “我们上个月婚姻登记时,没有交过啥子二胎保证金。”17日,25岁的唐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1月份刚刚在成都市新津县领证结婚,除了工本费,没有收取其他费用,对于缴纳5000元的“二胎保证金”的说法,唐明第一反应这个消息是假的,“这都相信的人应该是智商欠费了吧。”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泸州市纳溪区一位袁小姐,她也是今年1月领证,同样没有缴纳过“二胎保证金”。

  “这个谣言咋个又冒出来了哦。”泸州市泸县的王先生是2016年领证结婚的,他说当时他结婚时就在网上看到了需要交5000“二胎保证金”的段子,“后来证实那是谣言。”

  记者翻看国务院颁布、2003年10月起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发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当天,记者就“二胎保证金”联系四川省民政厅主管婚姻登记的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婚姻登记是不允许有前置条件的,“收取二胎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是谣传,省民政厅目前没有收到此类投诉。该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绝不允许乱收费行为,群众在婚姻登记时如遇到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